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核岛及其配套BOP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D924JZR240C11506BD/HDGC-GC-GKZB-24-1555
22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核岛及其配套BOP安装工程
2.3项目概况: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
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南缘,猫头洋北岸。首期工程拟建设两台“华龙
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1、2号机组核岛及其配套BOP安装工程,即包括1#机组和
2#机组核岛及其配套BOP机电设备以及相关共用设备的安装、服务和大宗材料采
购等工作,具体子项范围如下:
序号代号■
建、构筑物名称
备注
核岛安装工程
1
RX
反应堆厂房
2
SX
安全厂房
3
NH
核辅助厂房
4
KA
核燃料厂房
5DA
应急柴油发电机厂房A列
6
DB
应急柴油发电机厂房B列
7
DU
SBO荣油发电机厂房
8
R
人员通行厂房(附属厂房)
9
QF
核废物厂房
10
KY
应急空压机房
11
PR
核岛消防泵房
12
KP
核岛龙门架
雷
二
核岛配套安装工程
1D厂区附加电源柴油发电机厂房■
专用
2QA核岛液态流出物桶放厂房
30B
常规岛液态流出物排放厂房
4十
GA
重要厂用水进水廊道
5 GS
重要厂用水排水廊道
废液排放管沟
备用柴油机电缆沟
涉核部分安装,包含系统如下:
8
联合系房
CF-循环水过滤系统、ES重要厂
用水系统、VE曙-重要厂用水泵站通
风系统
涉核部分安装,包含系统如下:
TFA一辅助给水系统、TTB一蒸汽发
生器推污系统、TTV一据汽题直必
GB
综合技术廊道
系统、I一仪用压缩空气分配系
统、WCR一二回路化学加药系统
GD一厂用气体贮存和分配系统
HD一热水生产和分配系统、SD
辅助蒸汽分配系统
2.5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
2.6计划工期:
(1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8月28日(暂
定),(1号机组)主工期计划结束日期:2028年8月15_日。单台
机组主工期为23.5个月。2号机组与1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时间间隔10
个月。
(1号机组)主工期总日历天数:719天。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
述计划开交工日期、机组间隔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准。
上述主工期要求、其他BOP子项具体工期要求及CPIU模块相关进度要求以
发包人发布的一体化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
行业
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22999.61万元(含税)
工最高
限价为479.82元/工日(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专用章
(2)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贵。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及民用
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核安全1、2、3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二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近十年内必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
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8月8日12:00-2024年8月13日17:00(北京时
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日9:00
(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
定地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护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公司
117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
邮编:100840
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邮编:100073
联系人:林莉
电话:010-80939760
电子邮件:linli@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
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
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
长
(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