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项目一期BOP标段四三废处理综合厂房、实物保护等子项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CX项目一期BOP标段四三废处理综合厂房、实物保护等子项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代号建、构筑物名称备注
1UKC三废处理综合厂房不包含负挖
2USG消防水池和泵房不包含负挖
3USC空压机房
4UKB氦气储罐厂房分1、2两个单项工程
5USW热机修厂房不包含负挖
6USJ气体综合库房
7UGX厂区地下水监测井
8(K1/L1)URQ华龙机组循环水排污管道(高温堆厂区)
9UGC华龙机组废液排放管沟(高温堆厂区)
10UTM氢气站
11USS化验楼
12UZU保安中心
13J1UYF控制区大门及警卫室
14J2UYF保护区大门及警卫室
15J1UZJ控制区围墙(单围墙)
16J2UZJ保护区围墙(双围墙)
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四(三废处理综合厂房、实物保护等子项)土建
1.招标条件
工程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
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X924JZR308C11506BD/GKZH-24ZXG356
2.2 项目名称: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四(三废处理综合厂房、实物保护等子项)土
备注
不包含负挖
不包含负挖
分 1、2 两个
单项工程
不包含负挖
建工程
2.3 项目概况:
该标段子项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代号
建、构筑物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UKC
USG
USC
UKB
USW
USJ
UGX
(K1/L1)URQ
UGC
UTM
USS
UZU
J1UYF
J2UYF
J1UZJ
J2UZJ
三废处理综合厂房
消防水池和泵房
空压机房
氦气储罐厂房
热机修厂房
气体综合库房
厂区地下水监测井
华龙机组循环水排污管道(高温堆
厂区)
华龙机组废液排放管沟(高温堆厂
区)
氢气站
化验楼
保安中心
控制区大门及警卫室
保护区大门及警卫室
控制区围墙(单围墙)
保护区围墙(双围墙)
17
J3UZJ
要害区围墙(单围墙)
2.4 招标范围:
该标段包括 17 个子项,其中:
1)各子项的土建工程属于本标段范围;
2)三废处理综合厂房、消防水池和泵房、热机修厂房负挖不在本标段范围;
3)器材库、生产废水处理站、核废物储存库负挖工程在本标段范围。
2.5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
主工期总日历天数: 826 天。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正式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手册,并对质量管理手册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
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甲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
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
书无效。
(6)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至今)已完工或正在施工中至少有一项结算金额或
合同金额为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业绩。已完工项目提供签订的合同
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正在施工项目提供签订的
合同协议书、项目开工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5月01日09:00—2024年05月08日16: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
保密承诺函盖章签署扫描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
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平台无法上传,请将扫描后的报名文
件发送至:gkjy_r@163.com。报名文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
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四(三废处理综合厂房、实物保

护等子项)土建工程购标款”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09:00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同邮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
厦9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投
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4.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4.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
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
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
限公司

编: 100840
联 系 人:周慧敏
号神舟大厦11层

编: 100081
联 系 人: 孙晨、杨振、庞博
话: 010-88023871-8011
电话:010-68118167/13810957288
传真:010-68118720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真: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 CX 项目一期 BOP 标段四(三废处理综合
厂房、实物保护等子项)土建工程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
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
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实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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