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关于长廊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3-JH1903-F10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廊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廊建设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廊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廊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
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
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投标人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
plap.mil.cn)进行注册。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
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显示时间为准)(二)申领地点:线
上申领。(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
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
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 3 年(2021-2023 年)审计报告;8.投标供应商近一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纳税证明材料;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
前)任意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展
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证书。(四)申领方式: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
送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
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
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
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
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976346640@qq.com。(五)招标文件售价:本项
目不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二、开标及评审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评审地点:上海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耿助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杨助理、刘助理
电 话:021-818756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
联 系 人: 杨助理、刘助理
电 话: 021-8187569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