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已二腈项目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
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JY-2024-08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8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神马艾
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神马股份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建设路交
叉口向南约 100 米路东)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神马股份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建设路交
叉口向南约 100 米路东)
七、其他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招标
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
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5 万吨已二腈项目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
统采购
2.2 招标编号:HNJY-2024-0807
2.3 招标范围: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交货。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7 质保期:设备安装投运后 12 个月或货到现场 18 个月(以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CEMS 分析仪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制造商的 CEMS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业绩(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技术附件)不少于 1 份;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
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
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不转包、
分包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购买手续;请利
用网络发送报名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不需要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
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投标单位信息(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
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做成 word 文档;⑤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
单扫描件;⑥请将需要提供的上述资料发至 416393782@QQ.com 邮箱,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名
称+招标文件名称”,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以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使用公司账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个人汇款不能保证购买成功。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指定账号,
不收取现金,请注明招标编号。
收款单位: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501725508000007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北支行
注 1:最好由公司账户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如个人付款购买招标文件请务必注明公司名称。
注 2:潜在投标人如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在提供的邮箱中查收到招标文件,
请及时拨打 13849562254 联系确认资料。如因潜在投标人未按 4.2 款要求发送邮件造成未及
时收到招标文件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接收地点:神马股份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建设路交
叉口向南约 100 米路东);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神马股份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建设路交
叉口向南约 100 米路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50 米 215 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375173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3849562254
邮 箱:416393782@qq.com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 2 号楼 2506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东
南角 50 米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9375173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 2 号楼 2506 室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3849562254
电子邮件: 4163937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