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D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对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全线安检大、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范围包括X光机及其附属设备(含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液晶显示屏、安检桌、设备柜、防爆柜、移动式射线泄漏检测仪等)、便携式炸药探测仪、台式液体检查仪、警用设备(含多功能射线探测仪、手提式毒气探测仪、防爆球、防爆毯)。 包括对安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特定日保障、设备故障维修、人为损坏设备维修、技术培训、设备调配、辐射泄露及质量检测、易损件更换、一二期安检设备换件维修等内容。 | ||
公告名称: | 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095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合同每1年服务期满,由甲方组织合同履约评价。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年度履约评价为“B”级及以上[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乙方继续下一年度服务;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完成重新招标及新中标单位入场后终止合同,具体本合同终止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且甲方有权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招标项目的评定标参考。 | ||
招标/采购范围: | 拟对深圳地铁1、2、3、5、7、9、11号线全线安检设备维护保养进行招标。 | ||
资格条件: | 1、市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X光机生产制造商,如果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设备生产制造能力的,同等视为投标人为制造商,但投标人需提供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与投标人关系的证明。证明材料: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证明材料:做出声明。 5、投标限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利益相关方)。证明材料:承诺函。 6、其他: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2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1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 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承诺函。 | ||
联系人: | 陈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5-******** |
标签: 设备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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