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塍头幸福院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塍头幸福院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海塍头幸福院位于金井镇北厝村海塍头自然村。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批复该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为乡字第350*****2300003号。现建设单位申请该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对相关报批材料并现场踏勘,项目存在实地绿地位置、停车泊位位置、空调机位及场地标高等与原审批不一致问题(详见附件),但绿地面积、停车泊位数量及计容建筑面积等满足规划审批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项目现场及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www.pingtan.gov.cn),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项目进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附注:
1.附图仅为变更示意图。
2.相关内容可查阅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pingtan.gov.cn)。
3.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办公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
4.联系人:魏远栋,联系方式:0591-********,电子邮箱:zystjjgc@163.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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