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雁山区档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办公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LJ********-YSQ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 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工业级管理主机
1
台
本分标产品用于桂林市雁山区档案局办公使用
2
液晶显示器
1
台
3
档案库房安全保护综合智能管理系统
1
套
4
温度湿度传感器
10
个
5
温湿度
智能控制器
3
台
6
光隔通讯模块
1
个
7
空调控制模块
5
个
8
净化消毒加湿除湿一体机
2
台
9
门禁指纹机
4
台
10
电源箱
4
个
11
门禁控制器
4
个
12
门禁电磁锁
4
个
13
出门按钮
4
个
14
USB, 台式发卡器
1
台
15
开门卡
30
张
16
网络交换机
1
台
17
门禁线材
200
米
18
超五类网线
200
米
19
自动排水管道敷设
100
米
20
控制线
400
米
21
通讯线
400
米
22
电源线
600
米
23
PVC管
800
米
24
安装调试辅材及工具
1
项
B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固定列密集架
132.192
立方米
本分标产品用于桂林市雁山区档案局办公使用
2
固定列密集架
7.776
立方米
3
防磁柜
1
台
4
目录柜
4
组
5
底图柜
1
组
6
底图柜
1
组
7
书车
1
台
8
书梯
1
台
C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复印机
1
台
本分标产品用于桂林市雁山区档案局办公使用
2
扫描仪A4
2
台
3
扫描高拍仪
1
台
4
台式电脑
4
台
5
空调
12
台
6
服务器
1
台
7
双控制器大盘储存柜
1
台
8
显示器
1
台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9.64677万元,B分标24.14168万元, C分标22.9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本项目各分标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8月25日止,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
邮购谈判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4.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壹仟玖佰元整(须足额交纳);B分标贰仟肆佰元整(须足额交纳);C分标贰仟贰佰元整(须足额交纳)。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自然人除外),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银行账号:****************10】,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二、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雁山区档案局 ;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谭琳,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李贞 ,联系电话: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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