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委托经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委托经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Z-2024-0711-130

项目名称: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委托经营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A包: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本部、南校区三年期限的食堂经营服务,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B包:选取一家餐饮服务配送单位完成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第一分校一年期限的午餐配送服务,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A包: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本部、南校区食堂三年期限;

B包: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第一分校午餐配送服务一年期限;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A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B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需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网站查询,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6室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其他说明:A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或者授权书需备注联系方式)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B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或者授权书需备注联系方式)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8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 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可对任意一个标包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注: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保定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地址:高新区鲁岗路33号

联系人:杜键 0312-*******

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6室

联系人:耿慧慧、卢晓丽 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慧慧、卢晓丽  

联系电话:03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经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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