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帕当乡孔培村防洪堤坝工程招标公告
4.2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帕当乡孔培村防洪堤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RKZSL-RBXZHKPCFHD1608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布县4.2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帕当乡孔培村防洪堤坝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仁布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仁布县4.2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帕当乡孔培村防洪堤坝工程。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新建防洪堤长2.504公里,左岸新建堤防长度为1.423公里,右岸新建堤防长度为1.081公里。
2.3 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2.4 建设地点:日喀则市仁布县。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灾后重建投资,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8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2:30时至下午3:30至5:30时,前往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喀则市雅喜阳光花园北栋12-1号)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述地点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近三年经公证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6)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在藏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书、身份证,其近三年完成的在藏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并提供其担任建造师的证明材料)
(8)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人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9)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携身份证原件到场;
(10)投标单位需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进行备案。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仁布县人民政府
联系 人:扎西次仁
电 话:136*****6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日喀则市雅喜阳光小区12-1号
联系电话:****-*******
联系 人:徐姝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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