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PPP)
资格预审公告
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PPP)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克拉玛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克拉玛依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PPP)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社会资本。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并提供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PPP)
1.2项目编号:KQZC-WTCS-16C001
1.3工程地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招标范围:本次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6座钢构式环保公厕,分布于克拉玛依区主要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26座钢构式环保公厕的运营及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1年)。
1.6投资规模:克拉玛依区钢构式环保公厕工程项目投资规模2514.99万元。
1.7项目需求:中标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由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克拉玛依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或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1.8 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名。
2.2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区外企业必须在新疆设有分公司。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主办方如是区外企业,其必须在新疆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2.3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企业的负债率不高于60%,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4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公厕建设或运营服务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
2.5申请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3、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个工作日9:30-19:3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经审计的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克拉玛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窗口(地址:克拉玛依市银河路71号,区机关事务局301)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文件免费领取,详见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件。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18: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克拉玛依区政府采购中心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其他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克拉玛依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 程宏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梁惠娟
联系电话: ****-*******
147*****738*******.doc" target="_blank">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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