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征收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征收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征收地上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ZB*******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征收地上物拆除工程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由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通过,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征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征收地上物拆除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西地块征收地上物拆除工程(二标段);
2.2招标编号:
一标段:TZZB*******Z-G-01;
二标段:TZZB*******Z-G-0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拆除工程(包含地上附着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及相关工作的手续办理),主要为房屋、偏房、附房、围墙、棚、彩钢房、栅栏、厕所、台阶等的拆除,砖地面、水泥地面的清理,上下水井、渗水井、鱼塘等的平填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其中一标段测绘建筑面积约为******.06m2,约165户;二标段测绘建筑面积约为******.51m2,约137 户。
2.4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160.1685万元;
二标段:169.6670万元;
2.5计划工期:视征收情况已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工程建设地点:东至西四环路,西至自然路,北至迎宾路,南至规划线;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公司为 2024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同时请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材料齐全的投标人,将会收到登记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的邮箱,即获取成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如投标人未注明联系方式或因联系方式不正确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系人:焦赞祥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六十八路、南至现状用地、西至南湖中街、北至金宇大路华润置地橡树湾B区第1#幢104号房
联系人:张敏
电话:0431-********
8.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9-******* 地址:鸭绿江大街88号邮编:******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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