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等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等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等

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保证师生的膳食安全,能够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价廉质优的食品原材料。经本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实行定点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现诚邀信誉高、服务优的供货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等定点采购项目

二、园内项目编号:

LYCJZX*******

三、项目所在地:

福清市沙埔镇江夏村北三屯12号

四、采购项目:

项目一:肉、禽蛋、蔬菜、豆制品、水产、冻品、粮、油、调味品、半成品等食品及配送。

项目二:日常用品采购及配送

五、招标方式:公开简易招标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2.投标者应按照招标要求(包含货物产地、等级、规格、包装及时间、数量等)向本校提供相应的货物,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3.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4.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负责每天准时配送食材到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指定地点,货物的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5.企业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6.拟配送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及意外险参保的相关证件材料。

7.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追溯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8.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9.投标者未按校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校方的所有损失。

10.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1.为了便于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的新鲜度,只接受福清地区的商家报名参与竞标。

七、投标具体事项:

1.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内,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方可生效。

2.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汇入人民币叁仟整元(¥3000元)投标保证金转到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账户(账号:901*****100100*****889,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沙埔支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转入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十个工作日内退回本金(不计利息)。

3.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供货及价格确定方式

乙方要根据甲方招标公告中的食材要求,按时按量供给甲方符合标书要求的食材。合同期内,能根据本校提供的供货清单和供货时间,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同时努力降低价格,总体上不高于福清境内大型超市抽查的平均价,食品价格包含运费及税费等。

九、合同签订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5年8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乙方要根据甲方招标公告中的食材要求,按时按量供给甲方符合标书要求的食材。合同期内,能根据学校提供的供货清单和供货时间,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同时努力降低价格,总体上不高于福清境内大型超市抽查的平均价。

4.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校书面告诫两次及以上,我校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不得有异议。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启动第二家配送。

十、付款方式:执行双方协商合同价,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月一结(包括税费及运输费)。

十一、时间与地点: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 8日——8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11:00,下午14:00—16:00(必须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汇入保证金,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开标。

(1)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综合评标。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4.报名及开标地点: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1#楼三层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7*****509

十三、监督电话:

1、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监察室:0591-********

2、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教学仪站:0591-********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属于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


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

2024年8月7日


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等定点采购项目招标须知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等定项目:

项目一:肉、禽蛋、蔬菜、豆制品、水产、冻品、奶制品、糕点、粮、油、调味品、半成品等食品及配送。

项目二:日常用品采购及配送

以上项目均含服务及配送。货款采用一月一结的形式(含税费及运输费),按当月实际配送结算。

二、项目编号:LYCJZX*******

三、项目所在地:

福清市沙埔镇江夏村北三屯12号

四、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配送的食材不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

2.肉类:

2.1 符合GB2707-2005国标,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2.2 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2.3 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2.4 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2.5 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6 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3.蔬菜瓜果:

3.1 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净菜率不得低于95%,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是新鲜的,不能有枯叶、黄叶。蔬菜须确保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3.2 新鲜是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3.3 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

3.4 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3.5 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的杆部应该见白。

3.6 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3.7 带叶子的蔬菜,要求没有烂叶、黄叶、叶片不全、坏菜心等。叶面光泽,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闻其味,正常为泥土味,蔬菜味香,若有刺鼻的异味、农药味、腐烂味等,则为不合格。

3.8 瓜果类蔬菜(如白萝卜、冬瓜、南瓜、茄子、红萝卜等),果面光泽,看是否有明显的腐烂状。瓜果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果肉结构为多水、色鲜、有光泽,如果果肉结构水少,有霉变、黑心、木渣等情形,则为不合格。(需随货提供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

4.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 海鲜类:

5.1 活鱼、贝壳类: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

5.2 冰鲜鱼:表面有薄冰,无异物污染,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包装完整、产品标示清楚,应于有效期限1/3前到货,养殖水产品需检附动物用药合格证明;

5.3 虾类:体表和腹肢不发黑,头部和表面不发红,头、胸甲与虾肉连接在一起;

6. 冻品类: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6.1 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6.2 产品无过保质期;

6.3 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6.4 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6.5 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6.6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

7. 粮油类要求:

7.1 须符合GB1354-2009晚籼米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7.2 大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7.3大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

7.4 大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7.5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7.6 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8.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不得提供临期产品。

五、服务承诺: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其中肉类、蔬菜等需每天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检验检疫合格证、农副产品可追溯凭证等)。

2.投标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转基因食品,必须确保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投标者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6.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7.投标者要固定安排2个配送员负责上午7:30前准时配送食材到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8.投标者未按校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9.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六、价格确定方式:

中标方所供食材的价格不能高于当月福清境内超市抽样询价的平均价格,特价货品除外,食材的价格包含运费及税费。

七、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供货单位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5.拟配送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及意外险参保的复印件和原件。

6.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7.招标材料真实一致性承诺书。

8.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9.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含但不仅限于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10.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11.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及优惠方案陈述。

以上材料1-7项为报名必须提供材料,报名者须在2024年8月15日下午4:00前将材料送达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二楼总务办公室,以备资质审查,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不予接收。

以上1-11项为投标时提供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投标当天提供给评标小组作为现场竞标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八、投标方式和评标方法:

1.招标公告公示期间,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方可生效。

2.投标方将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封面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当场开封,投标方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3.学校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确认中标人,即采购小组组成的评议小组(5人及以上)对投标单位的实地考察、供货商抽签确定现场独立陈述顺序,其他人员在三层多媒体等候。供货商按顺序对公司优势情况简介,对菜品的质量保障、价格和优惠方案服务承诺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5~10分钟。学校招标小组成员对供货商的方案采用综合评标法以无记名评分方式投票;方案陈述完成后,各供应商密封材料由我校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以总分第一名供应商确定为第一中标供应商,总分第二名为候补中标供应商。(说明:当第一中标供应商弃标则由总分第二名供应商递补;第一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行为,并达不到学校的整改要求,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总分第二名供应商递补。)

4.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九、投标保证金:

1.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交叁仟元整(¥3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8月15日下午16:00之前由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汇入账户: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账号:901*****100100*****889,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沙埔支行),否则视为无效(并在汇款单备注六一中学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3.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转入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十个工作日内退回本金(不计利息)。

4.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开标。(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地点: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1#三层会议室

十二、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公示三天),应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通知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三、付款方式:执行双方协商合同价,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月一结(包括税费及运输费)。

十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投标签订供货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2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报价含税费、管理费、运输费、劳保费等一切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履行合同过程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4.合同期内如供应商被本校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校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合同终止,供货商不得有异议。

十五、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不明事宜,由本校有关领导解释。

十六、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7*****509

十七、监督电话:

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监察室:0591-********

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0591-********

福清市六一初级中学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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