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望兴桥-赵洲港设备及河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望兴桥-赵洲港设备及河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望兴桥-赵洲港设备及河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二、相关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6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单台处理量200立方/天)正常运行,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标准的一级A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指标

生化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总磷

总氮

数值(mg/L)

≤10

≤50

10

≤5(8)

≤0.5

≤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河道运营管理养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管养维护。河道管理养护遵循“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实施。

3、全年接受生态环境及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及监督。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运营服务人员要求:不少于6人,其中:运营负责人不少于1人、设备运营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污水操作工不少于4人。

2、运营服务质量要求:

(1)河道水域保洁

(2)河道水质及安全巡查

巡查主要内容每天负责对河道沿线情况进行巡查,与采购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部门建立通报机制,确保责任区内的河道水清、岸洁、管理有序。定时打捞垃圾,确保河面无明显漂浮垃圾。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维护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6台(单台处理量200立方/d)(王家湾1号点2台,王家湾2号点4台),设备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为设备的日常检查清洁及维护保养工作。

四、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望兴桥到赵州港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河段一起点位于左家塘小区外,终点位于藕塘路与二环线辅路止,河道全长约0.13公里,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台(设备处理量为单台200立方/天)。

2、项目河段二位于藕塘路交安驾校附近,河道全长约0.21公里。河段三位于左家垅小区西北方向,河道全长0.7公里,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台(设备处理量为单台200立方/天)。另有居民门口一处长30米,宽10米的河道。

3、服务期限:2年,但若因政府规划有变,采购方可即时与中标方终止合同。

五、验收标准:

1、运营项目中设备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标准的一级A排放标准。

2、对成交供应商员工素质的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类巡查记录,运行记录完整。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1)6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单台处理量200立方/d)正常运行,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标准的一级A排放标准:

指标

生化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总磷

总氮

数值(mg/L)

≤10

≤50

10

≤5(8)

≤0.5

≤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河道运营管理养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管养维护。河道管理养护遵循“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实施。

3)全年接受环保及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及监督。

三、技术规格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运营服务人员要求:不少于6人,其中:运营负责人不少于1人、设备运营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污水操作工不少于4人。

2、运营服务质量要求:

(1)河道水域保洁

(2)河道水质及安全巡查

巡查主要内容每天负责对河道沿线情况进行巡查,与采购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部门建立通报机制,确保责任区内的河道水清、岸洁、管理有序。定时打捞垃圾,确保河面无明显漂浮垃圾。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维护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6台(单台处理量200立方/d)(王家湾1号点2台,王家湾2号点4台),设备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为设备的日常检查清洁及维护保养工作。

四、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望兴桥到赵州港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河段一起点位于左家塘小区外,终点位于藕塘路与二环线辅路止,河道全长约0.13公里,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台(设备处理量为单台200立方/天)。

2、项目河段二位于藕塘路交安驾校附近,河道全长约0.21公里。河段三位于左家垅小区西北方向,河道全长0.7公里,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台(设备处理量为单台200立方/天)。另有居民门口一处长30米,宽10米的河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望兴桥到赵州港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河段一起点位于左家塘小区外,终点位于藕塘路与二环线辅路止,河道全长约0.13公里,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台(设备处理量为单台200立方/天)。

2、项目河段二位于藕塘路交安驾校附近,河道全长约0.21公里。河段三位于左家垅小区西北方向,河道全长0.7公里,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台(设备处理量为单台200立方/天)。另有居民门口一处长30米,宽10米的河道。

五、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2年,但若因政府规划有变,采购方可即时与中标方终止合同。

3、其他要求:

运营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期内以下所有费用:

a、每月用于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人员所有费用、运营公司管理费及税金。

b、每月用于污水处理项目的设备、设施(包括水泵、风机、管道、仪表、电控柜等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及运营维护(设备电费(暂估、最终以实际产生电费为准)、污泥处置、设备日常维修)费用。

c、每月用于河道清理及垃圾外运的费用。

d、每月用于污水处理所购买的药剂等材料费。

e、每月用于污水项目办公、劳保、日常检测费和污水处理后所需要的检测费。

f、用于每月一次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环保检测费。

g、一体化设备内部产生的剩余污泥处置费用。

h、每月用于河道运营维护管理人员所有费用、运营公司管理费及税金。

i、每月用于河道运营维护工具,材料等费用。

j、每月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运营报表。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若污水排放指标超标,由此发生的罚款由运营单位(成交供应商)负责。

2)设备在日常保养和维修中材料由运营单位(成交供应商)负责。

3)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及其他因素需变更服务内容的,双方可相应协商调整运营费用。

4)除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代收的费用外,成交供应商无对外收费权。

5)所有权。委托运营期间,乙方不享有河道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在项目设施上设定任何担保,除非获得甲方的同意。在运营期限内,除法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运营本项目。乙方拥有的项目运营权即终止,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甲方。

6)考核要求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望兴桥-赵洲港设备及河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价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质量管理

河道清扫(10分)

河道洁净程度

河道见底,轻微水草,无明显色度,不扣分

大量水草,夹渣,河水轻微浑浊,扣3分

因清扫不及时,河道明显浑浊,河底淤泥沉积,扣5分

巡查过程中,因清扫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河道出现黑臭现象,扣10分

水质标准(10分)

河道水执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低于轻度黑臭指标

一项指标超标扣2分,最多扣10分

设备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

运行管理

质量管理台账(15分)

一体化设备运行记录表、药剂使用记录表、设备维护维修记录表

记录齐全且数据同步到最新不扣分;
记录未及时更新扣2分;
台账记录不齐全扣5分。

水质检测管理(15分)

一体化设备每周一次水质自检

设备出水检测COD、氨氮、BOD、SS、PH项常规指标,未检测,无记录每次扣2分;
河道水检测氨氮、PH、溶解氧指标,无检测记录每次扣2分。

河道水每周一次水质质检

每月一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水质检测

无检测记录每次扣15分。

设备管理

主要设备完好(15分)

主体设备完好程度

设备处于故障状态,但不影响出水达标,每次扣2分;

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设备出水水质不达标,扣15分。

安全管理

人身及财产损失(15分)

运营期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情况进行考核

由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事故,但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

由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视财产损失情况扣分,每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基础管理

制度建设(10分)

建立合理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并落实执行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发现一处未按制度执行的情况扣1分。

公众反馈

公众意见反馈(10分)

根据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以及投诉情况考核

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善导致噪音超标、臭气等情况出现的投诉每次扣5分;

由于河道未及时清扫等原因导致河道水质黑臭,岸边垃圾、杂草未及时处理出现的投诉,每次扣5分。

总分

100分

说明:该考核表为一月一次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对应的付款金额如下:(1)项目考核成绩100分-90分(不含)不扣款。(2)项目考核成绩90分—80分(含),按照合同运维费用部分的90%进行付款。(3)79分-70分(含),按照合同运维费用部分的80%进行付款。(4)69分-60分以下按照合同运维费用部分的70%进行付款。(5)连续2次考核成绩低于60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剩余合同款项不予支付。(6)由乙方原因导致河道水经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鉴定为返黑返臭情况2次及以上,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剩余合同款项不予支付(7)由乙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剩余合同款项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运营项目中设备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标准的一级A排放标准。

2、对成交供应商员工素质的要求:统一着装、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类巡查记录,运行记录完整。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1.2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按实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

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情况续签,如考核不达标不予签订下一期合同。但若因政府规划有变,采购方可即时与中标方终止合同。

3、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对运行设备数量进行缩减(如需缩减,扣除缩减部分的费用)。运行维护费用除电费按实际产生计取外,其他所有服务内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运营服务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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