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4年化工产品陶瓷颗粒,石英颗粒运输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4年化工产品陶瓷颗粒,石英颗粒运输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4年化工产品(陶瓷颗粒,石英颗粒)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CDFWGK0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化工产品、物料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补充运力。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提供化工产品、物料运输服务,具体货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实施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注:根据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拉运量与预计有所差异,以实际签认量为准,结算时根据确认的运输距离、实际工作量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履约过程如遇用户需求计划变动、施工调整等原因导致招标工作量提前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若招标估算金额未履行完毕,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延期执行或重新招标。
2.4项目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承运地点。
2.5计划投资:计划资金5208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划分标段;
标段 | 承运介质/服务区域 | 估算金额 (万元) | 拟定中标人 数量 |
标段1 | 陶瓷颗粒、石英颗粒(川渝) | 5208 | 2 |
2.7投标报价
2.7.1报价形式:固定单价/含税:9% 。
2.7.2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普货运输资质,均需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最近的36个月)发生过的油田类货物或吨袋公路运输服务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已完成的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正在实施的提供清晰的合同,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出具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3.5车辆及驾押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和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及运输车辆标准要求的5 台自有运输车辆(卡车或半挂牵引车头+车挂),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登记证、商业保险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内容包括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核定载质量。
(2)驾驶人员要求:须提供5名以上拟派驾驶员有效的驾驶证,并取得相应的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需提供正副本/正反页,且在有效期内),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
以上号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影印件。
3.6信誉要求:
3.6.1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处于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
3.6.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逐一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3.6.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20:00:00至2024年8月1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及发票咨询电话:02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8月19日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横街99号世茂大厦29楼
联 系 人:郭垍含
联系电话:028-********
招标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联系人:司建新
联系电话:159*****832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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