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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第九车间 101 号建筑物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第九车间 101 号建筑物建设项目施工已审批,资
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GC-GKZB-24-0356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第九车间 101 号建筑物建设项目施工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第九车间 101 号建筑物原建筑已拆除,已不具备职能办公条
件,为恢复第九车间职能生产办公条件,计划在原址上建设与原功能类似的建筑物。
2.4 招标范围
第九车间 101 号建筑物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
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道路硬化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发包人要求。
新建建筑功能为厂区办公用房。本项目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面
积 1866.00 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 622.00 平方米,一层主要功能为资料室和办公室,二层
主要功能为办公室,三层主要功能为会议室、群团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及办公室;建筑高
度为 13.20m。室内外高差为 0.30m.
建筑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丙类建筑物。
建筑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外墙防水等级为二级。
建筑设计工作年限:50 年。
2.5 建设地点
甘肃 兰州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2.6 工程期限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具备交工验收条件,2025 年 4 月 30 日前通
过竣工验收。
2.7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
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
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
得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安全负责
人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单
位注册,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
①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
单”;
③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
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
二维码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
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参与的项目名称和联系
人及电话。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
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二维码如下: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 18 : 00 — 2024 年 7 月 22 日
18 : 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
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
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 9 :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
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 1 号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931-7917289
电子邮件:yanrui@cnncmail.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工
电话: 010-66297060
电子邮件: niulei@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牛工
电话:010-66297060
电子邮件: niulei@mails.cneic.com.cn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
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