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长自然资规收(2024)18号
根据画溪街道建设发展的要求,画溪街道办事处拟对长兴惠丰饲料厂等二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宗地一:长兴惠丰饲料厂,坐落于雉城镇高家墩村,土地证号为长土国用(2013)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4461.94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长兴顺达汽运有限公司,北至雉州大道;宗地二:长兴县华欣建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坐落于雉城镇高家墩318国道南侧,土地证号为长土国用(2003)字第1-1468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3630.66平方米,以上二宗土地面积合计8092.60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河流,西至长兴县万丽建材有限公司,北至长兴县金象橡胶厂(土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以实测为准)。被收回土地补偿事宜,由画溪街道办事处依法负责实施。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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