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1126破2号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鄂1126破2号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天祥管字第001号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日作出(2024)鄂112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吴刚对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7日作出(2024)鄂1126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印象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为顺利推进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拟聘请评估机构对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现向各社会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再生橡胶等业务的公司,于2006年05月18日在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为218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横车镇江坳村十组,法定代表人:袁胜宝,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再生橡胶。
二、评估
(一)评估工作内容
1.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盘点,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协助管理人解答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等询问;
3.管理人认为需要评估机构协助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工作时间
中标评估机构须在2024年9月10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三)投标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评估所需相关资质,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2.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3.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册。
(四)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本次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配置、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3.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册证明;
4.评估方案、工作计划;
5.报价方案;
6.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处罚的承诺。
三、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应当于2024年8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地址。
联系人:李德斌 138*****891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308省道东50米农家乐饭店201室。
四、遴选方式
(一)管理人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向法院汇报后确定本项目的中选机构。
(二)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予退还。对于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负责回答未入选理由。
五、其他说明
(一)拟聘请的评估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报告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鉴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评估费用,该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债务人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管理人将根据破产清算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二)报名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本次报价只接受固定总价的报价方案(报价方案中应包含税费、差旅费、住宿费及报告有效期届满后重 新或补充出具报告费用等包干价),不接受单价、分项报价;需明确报价是否可以下浮协商、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三)评估机构报名、评选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蕲春县天祥再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9日
标签: 公开遴选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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