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心化验室及环保检测站主楼实验室家具采办计划公示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心化验室及环保检测站主楼实验室家具采办计划公示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心化验室及环保检测站主楼实验室家具)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心化验室及环保检测站主楼实验室家具 | 实验室家具及设备(台面、通风柜等)的供货、安装,实验室的优化/深化设计及施工等。 | 2024/9/10 | 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OHSAS*****)或GB/T***** (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1个实验室建设的销售业绩,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2)合同供货范围必须包含实验台和通风柜,其中通风柜使用介质至少包含石油烃类化合物。 4.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或盖章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用途、数量及对应清单、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5. 投标人应取得并提供本次投标所投陶瓷台面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正式授权书,并提供由投标人和陶瓷台面制造商共同签署的质保承诺函并承诺质保期为15年。 6. 投标人所投的通风柜应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符合EN*****-3:2019标准,国际公认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SGS、上海软旗等。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通风柜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7. 投标方所投的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拒绝研发中的不成熟的产品参与。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采办共享中心大榭派驻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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