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磴口电储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集团磴口电储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集团磴口电储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d*****x*****)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境内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磴口电储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磴口蒙能电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磴口电储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磴口电储新能源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境内,地势平坦,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总规模为1000MW/2290MWh,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即本期)拟建设605MW/141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容量为505MW/101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容量为100MW/400MWh。
储能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建设1回,至祥泰500kV变电站220kV侧。本项目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纪要为准。
本项目为新建独立储能电站,储能系统设备均采用集装箱安装方案。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建筑物主要包含综合楼,仓库、汽车库及危废间,生活消防水泵房及反渗透处理室,深井泵房等;构筑物主要包含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基础、220kVGIS预制舱基础、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基础、液冷电池舱基础等。储能区、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均列入本工程,对端变电站扩建不在本工程范围。
2.2计划工期: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期108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
投标人的基本工作范围是提供一个完整的、符合运行要求的储能电站系统(储能系统设备由招标人负责)、220kV变电站及220kV送出线路所需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材料、机械、电气、仪表控制、土建、建筑、总图运输、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的设计和施工安装所有子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变电站全部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储存、安装;220kV变电站设备和储能设备(招标人负责采购)设施的水、电、暖、通讯、地基处理、基础沉降、土建及建筑工程;解决阻工问题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开竣工手续、工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含全部涉网试验及验收)、检验、验收(含质检验收)、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运行等所有工作。质保期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
完成环保(施工及验收)、水保(施工及验收)、消防及火警(检测、图纸审查、验收等)、特种设备(告知、验收、取证)。
招标人已完成工作不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除招标人已完成工作外的所有和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全部属于投标范围(详见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220kV储能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SVG、涉网设备、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等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升压站区域的特殊试验、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工程单体调试、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招标人已完成工作不包含在EPC工程范围之内)。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储能区相关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送出工程交叉跨越手续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6)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7)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
(8)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9)按照《关于印发<新能源场站5G网络覆盖技术要点(试行)>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蒙能新源〔2024〕158号)等文件要求,负责本工程的智慧场站建设,包含5G网络覆盖。
(10)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使用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施工现场施行门禁管理,设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脸识别系统。
(11)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发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承包人。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场区、配套220kV升压站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检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承包人 | 发包人 | 说明 |
1 | 项目立项、核准文件 | √ | ||
林地草地使用批复、用地计划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征地手续、永久性用地征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及复垦手续、施工备案。 | √ | 承包人配合 | ||
消防建设意见书、 | √ | |||
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永久/临时征地费用及相关税费 | √ | |||
地质灾害评估、洪水影响、压覆矿产资源、文物、军事设施。 | √ | |||
安全备案及验收、职业卫生、应急预案 | √ | |||
临时用电手续、并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等手续办理 | √ | |||
委托编制接入系统方案和取得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 √ | |||
向省电力公司、市级电力公司报送设备资料、试验资料等,取得《储能站接入系统批准书》和《关口计量点设置通知》 | √ | |||
联系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完成注册,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 | √ | 承包人配合具体工作 | ||
委托项目施工监理 | √ | |||
组织召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 | √ | |||
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 | √ | 需经发包人确认 | ||
办理并网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一次调频、高低电压穿越试验及验收,储能整体系统试验,并取得电网公司认可的报告或证书。 | √ | 承包人所采购设备必须能通过上述检测 | ||
负责红线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红线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进场道路、检修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协议签订并支付相关的征租用地费用。用地红线图出图、划线,办理土地、林地相关手续及协调费用。 | √ | |||
发包人征地范围内的迁坟、坟墓打扰费、拆迁补偿费用(如果有) | √ | |||
征用土地地上物的拆改、青苗补偿费用 | √ | |||
土地复原、复耕、复绿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 √ | |||
2 | 可研报告 | √ | ||
微观选址 | √ | |||
施工图设计原则 | √ | 发包人确认,并负责审查 | ||
储能场区、升压站等详勘 | √ | |||
场区1:2000地形图测量 | √ | |||
升压站1:500地图测绘 | √ | |||
测量控制网布设、复测及维护 | √ | |||
初步设计及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提供竣工结算资料 | √ | |||
不限于动态无功补偿专题、升压站可研、安全稳定等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 | √ | |||
3 | 设备监造工作 | √ | ||
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不包含升压站区域的特殊试验、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消缺。 | √ | |||
本项目升压站所有涉网设备(含计量、通信、涉网自动化、调度数据网、保护)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不包含升压站区域的特殊试验、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检测(含第三方检测)。 | √ | |||
本项目场站、设备仿真建模及涉网试验(出具满足电网公司最新要求的报告)。 | √ | |||
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及调试整定、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 √ | |||
4 | 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 | √ | ||
办理平交道路占用许可、线路施工跨(穿)越(公路、铁路、林地)许可、地方施工备案手续 | √ | 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押金) | ||
一切运输手续和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如超大件或超重件)办理,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解决城乡公共道路与施工现场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施工要求,并支付相关费用。 | √ | |||
负责与国土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赔偿、补偿标准 | √ | |||
负责与林草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林草地补偿标准 | √ | |||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负责发生的协调费用;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施工和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 | |||
在场内道路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场站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 √ | |||
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施工过程的监测、评估,最终向发包人提供《水保工程监理总结》、《施工期间水保情况监测报告》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环境保护监理、监测、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保持施工环境卫生 | √ | |||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 √ | |||
5 | 自备施工临建区及生活区电源、水源,给发包人提供共12间办公室及宿舍。 | √ | ||
施工电源,永临结合(10kV线路引接(如果需要)(含施工箱变及开关、计量表等附件),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施工电源满足后续升压站备用电源需求。 | √ | |||
施工水源,永临结合(打井或附近买水,办理用水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施工水源满足后续升压站用水需求。 | √ | |||
施工通讯网络接入,施工通讯满足后续升压站运行需求。 | √ | |||
场内道路施工、维护 | √ | |||
入场道路修建、维护 | √ | |||
基础沉降观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 | 观测期限至投产后一年 | ||
标准化项目部建设 | √ | |||
6 | 建设期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场站内设备标识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标识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 移交生产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 √ | ||
7 | 质量监督检查协调 | √ | ||
完成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消防验收、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2)防雷接地、防雷监测手续办理,并取得专项验收合格证书。 3)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4)计量系统验收、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含地调、中调、网调)、电力报装、型式认证、高低电压穿越认证 5)项目达标投产 6)竣工验收 7)环境保护监理、监测、验收,取得验收批文 8)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取得相关批文 9)节能验收,取得相关批文(如有) 10)工程档案验收,取得相关批文 11)其他与实施本工程相关的各类报告、评审及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气候环境论证报告等 | √ | |||
8 |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 | ||
其他保险 | √ |
注:表格中未明确,但为保证本工程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 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 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 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 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zxgk.court.gov.cn ” 、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
3.2.1.1设计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1.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
3.2.2.1 EPC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化学储能项目)100MW/200MWh及以上总承包(EPC)合同(含配套储能)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承包内容,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若无法提供有效发票,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2.2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新建整站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该合同有效发票一张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单体规模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企业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和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单位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一家施工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EPC业绩,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设计单位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3.4投标人若独立投标,需同时满足全部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3.5投标人提供的电芯、PCS等主要部件必须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471-*******。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磴口蒙能电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嘉德小区13号楼5层
联系人:段其臻
电话:186*****700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爱平
电话:153*****213
9. 行业监督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能源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政府5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汪主任
投诉受理电话:(0478) 421 7600
投诉受理邮箱: dkxfgw@163.com
10. 其他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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