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和硕县文化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巴州和硕县文化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07*******)已由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硕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项目规模: 新建3000平方米文化馆一座,水电暖等配套基础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名称: 巴州和硕县文化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3000平方米文化馆一座,水电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其中: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
*0
*1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
*0
*1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 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0
*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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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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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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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08月09日 00:00到
*0
*4年08月16日
*3:59
*.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0
*4年08月30日 10:30
*.递交方法:请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 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6-
******* ;和硕县招标办:0996-
******* 巴州住建局联系电话:0996-
*******(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投诉,对投诉有异议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