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局常压电热水锅炉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环卫局常压电热水锅炉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6-194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环卫局常压电热水锅炉购置及安装。
   四、项目概况:(见附件)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7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数量及参数(详见附件)
   八、报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供应商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昌吉市财政局五楼)。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14:00分(北京时间)。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17:0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其他要求
    1、采购报价包含:热水锅炉+安装费+安装备件费用+税金。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需对所供货物提供12个月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上门保修、免费更换零部件、终身维修。保证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供货时间:应在签订供货合同后1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指定的地点。
   (3)验收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5%,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和培训
   (1)货物质量保证期:项目质保期(本项目所称质保期即缺陷责任期)壹年,自使用方接受之日起计算。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须免费更换同类型号的产品;当材料或配件等出现损坏时必须无条件更换。
   (2)售后服务事项要求: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供货商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报修地,其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
   采购人联系人:董战远联系电话:139*****168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丁鹏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锅炉 电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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