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招标公告
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招标公告
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 | ||
项目编号 | 430*****231******* |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0-******-04-01-******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望城区 |
1、项目名称: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项目
2、项目概况:
2018年,欧美同学会提出在全国建立“海归小镇”设想,“海归小镇”是集聚海归人才和海归产业发展的重要规划,希望通过发挥海归小镇的集聚效应助力人才发展,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建立10个海归小镇。
本项目秉承海归小镇“国际视野、智慧生态、湖湘特色”的总体定位,以绿色、智能、生态为设计理念,打造具有世界视野、国际标准的城市地标新名片。
项目地处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大泽湖街道潇湘北路与南塘路交叉口东南角。
本项目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净用地面积*****.1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单跨跨度最大约4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约6.25亿元,其中工程总承包费约3.38亿元。(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招标人作为项目业主(实施主体),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由中标人具体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职责。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需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并且由中标人直接承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3、招商运营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及合作期限:
中标人为招标人开发建设的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项目(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项目名称以当地政府地名委员会、地名管理部门注册的地名为准)提供独家招商运营服务,可租赁面积以政府部门认可的测绘机关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为准(不含车位)。
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项目公司成立相关约定按照《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执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及项目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应由项目公司按照三方协议的内容承继乙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中标人对项目公司承继权利义务后,应对项目公司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项下的所有约定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中标人应按照《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且确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额外汇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如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实施的,解除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全额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金。
运营合作边界及内容:由中标人提供的独家招商运营服务(含物业)范围:提供全程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定位、业态建议、推广方案实施、招商招租方案及价格制定、财务测算、招商策划及实施等工作,直至租赁合同签订,并提供物业服务。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应纳入独家招商运营服务(含物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后,由中标人纳入新增事项并按要求履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新增事项的纳入及履行。
3.1 招商工作
工作内容 | 输出成果 |
1)负责报请甲方审批同意后,完成项目的市场调研与项目定位,制订招商建议方案和策略;项目设计及建设方案需结合乙方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及定位成果进行。 | 1)招商价格体系及业务管理政策 2)业务开展目标及执行分解计划 3)阶段性工作总结及计划 4)业务管理体系及文件支持体系 |
2)依照与甲方共同确定的租赁底价,分别制定招商价格体系及相关业务管理政策,经双方确认后进行招商代理工作,完成招租目标(如需突破租赁底价,需提前报甲方书面确认); | |
3)负责租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需求整理及提报确认; | |
4)负责租赁业务合同及全流程业务支持与管控等法律文件的拟定和修订,并报甲方同意后具体实施; | |
5)负责目标客户和商家的开发、筛选、谈判、签约、费用催缴等工作; | |
6)负责项目招商进度管理及过程调整等工作; | |
7)协助甲方签订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归档保存; | |
8)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客户关系维护及客户需求响应,负责日常纠纷的处理,并协助甲方处理涉诉涉裁等重大纠纷; | |
9)负责提供各业态工程条件需求指标及项目改造、品质提升方案。 |
3.2 运营工作
工作内容 | 输出成果 |
1)负责租金催缴,负责客户的履约情况跟进与管理; | 1)《项目全案推广方案》 2)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模板 3)阶段性工作总结及计划报告 |
2)负责建立项目租赁台账及运营管理台账,实现标准化管理和反馈; | |
3)负责建立项目经营月报、季报和年报,按阶段开展经营分析,并定期向甲方汇报; | |
4)负责运营过程中的客情维护及现场运营问题的处理与协调,如投诉、违约、退场及其他突发事件等; | |
5)负责招商成熟期换租客户的开发、筛选、谈判和签约等工作; | |
6)负责租赁客户的续租、扩租、转签、变更和解约等工作; | |
7)负责协助租赁客户工商注册、资质年审、日常客户关系维护等企业服务工作; | |
8)负责拟订项目年度推广方案及预算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开展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营销方案及预算需报甲方审批通过); | |
9)负责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预判及监控,严防运营风险; | |
10)协助物业公司与租户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 | |
11)协助甲方及物业公司、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方共同完成客户的交付验收,并负责相关整改进度的跟进和反馈,确保客户顺利接收; | |
12)协同物业公司进行客户的装修图纸审核、进场管理及日常巡检等装修过程管理。 |
3.3物业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 |
1)作为物业公司方与租户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 |
2)作为物业公司方与甲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方、招商运营方共同完成客户的交付验收,并负责相关整改进度的跟进和反馈,确保客户顺利接收; |
3)作为物业公司方进行客户的装修图纸审核、进场管理及日常巡检等装修过程管理; |
4)负责物业管理及客户物业服务费收取; |
5)负责车位的管理及相关费用催缴; |
6)负责基于物业服务开展的延伸服务费用收取; |
7)负责配合甲方开展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 |
注:3.1招商工作、3.2运营工作、3.3物业服务工作中的甲方、乙方是指《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中甲方、乙方。
如招标人委托中标人管理的该项目在整售后,购买该项目的大客户需要提供后续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运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中标人与购买该项目的客户另行商定。
运营期合作期限:本项目运营期期限为10个运营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至中标人的第一(1)个自然日开始进入运营期,第一个运营年为16个月,其余运营年为12个月。若运营期届满中标人仍有合作意向且本项目仍有招商运营需求的,中标人应在运营期限届满日90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在中标人同时满足(1)合作期内无违约或违约已整改;(2)同等商务条件的前提下,中标人享有优先续约权。
注:具体招商运营合作范围及合作方式等内容以本项目《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4、项目建设范围及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①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及咨询工作等);②在初步设计批复图纸基础上进行图纸深化,根据国内相应规范及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建议,直至完成总图、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各专业技术设计工作,确定实施方案,满足建设施工要求,完成施工图线上审查及备案工作;③根据项目定位及发包人的要求,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部分平面功能进行优化调整;④在满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同时满足招标人及其母公司(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机电、外幕墙、装配式建筑、园林景观、亮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消防、人防、防雷接地、网架、运动场、基坑支护、弱电智能化、LOGO及标识设计、车库动线、BIM、平急两用(如有)、高边坡深基坑专项设计、装饰装修(全区域精装修,含硬装及软装)、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等,直至本项目完工的所有设计(设计人负责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招标人不进行二次设计招标)。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完成审核,直至盖章出图。⑤设计工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采购及施工部分:①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收货、保管、设备维修保养、使用培训等;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管线开关插座预留预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任何能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作内容皆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承包人皆须执行。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设计/施工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深化及备案审查),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中标且初步设计批复合格后90个日历天。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变更或补充设计文件及深化专业设计)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能满足片区发展的品质需求,不低于初步设计已明确的设计标准、参数及品质,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深度满足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完整、无误、准确地指导施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项目编号:HNGZCG-2326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3若投标人为注册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企业,提供合法的公司注册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登记或注册证书,纳税证明资料,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财务报告。
6.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近8年(投标截止时间前9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7万平米及以上(或投资规模在3.1亿元及以上)的运营管理产业园区类项目运营业绩。运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需提供)、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体现项目信息的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目,还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遇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维护,网站截图可不提供)。若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运营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来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8.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8-09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02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11、行政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电话:0731-********。
12、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按2转1 或**********。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投融资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31-********
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联系人:任先生、赵女士、周女士
电话:07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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