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北辰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YHZB2016-S-0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北辰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改造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北辰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YHZB2016-S-07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北辰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95.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2.供应商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津施管【2016】8号文件执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或有效期内的原“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5.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08-22到 2016-08-2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09-02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6-09-02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烨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马庄北侧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婧:***-********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6年8月29日24:00前以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天津农商银行南开广开分理处;账号:****************021302; 行号:********8832。2、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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