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其他电话通信设备,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组合音像设备/其他组合音像设备

采购单位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14:54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30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燕超、韩春玉
项目联系电话 010-********-565 电子邮箱:weiyc@ck.citic.com;hancy@ck.citic.com;
采购单位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倪老师 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燕超、韩春玉 010-********-565
附件:
附件1 比选公告.docx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7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燕超、韩春玉

项目联系电话:010-********-565 电子邮箱:weiyc@ck.citic.com;hancy@ck.citic.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倪老师 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燕超、韩春玉 010-********-5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0733-********

3、采购单位: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4、预算金额:19.4136万元

5、采购内容: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购置怡康园智能呼叫设备采购。

6、供货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

7、服务地点: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8、采购人联系方式:倪老师 010-********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2号

9、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燕超、韩春玉 010-********-56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09室

10、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供应商须获取比选文件,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09室

1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线下登记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供应商携带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14、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1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6会议室

17、保证金要求及方式:电汇。金额3000元。

18、供应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银行账号:811*****131********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保证金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成交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保证金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简写。

(3)供应商须保证将保证金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要求递交银行汇款凭证。

(4)本项目比选公告、更正公告及成交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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