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医医院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随州市中医医院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随州市中医医院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中医医院涢水院区门诊四楼招标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9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y*******
2.项目名称:随州市中医医院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采购需求:随州市中医医院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参数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终身质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 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中医医院涢水院区门诊四楼招标办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市中医医院涢水院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项目报名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4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中医医院涢水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2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中医医院涢水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曾天翔
电 话: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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