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一期战时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一期战时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一期)

战时人防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一期)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华能预函〔2013〕65号、华能预函〔2014〕51号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华能国股预〔2015〕749号批准建设;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战时人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5161.28㎡,共一层。人防位于地下室,人防面积:1898.28㎡。本人防工程设一个防护单元,防护单元分为四个抗爆单元。防护单元建筑面积1898.28㎡,掩蔽人数:1450人;平时使用功能为车库,战时封堵后用于二等人员掩蔽所。

2.2 工期要求35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下室战时人防要求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培训,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取得当地主管部门验收许可及承担相应费用。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须具有政府人防认证单位认证的人防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制作、销售及安装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且具备人防项目经理条件,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1.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2 个以上类似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 ,将报名材料送交至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区华能东方电厂院内办公楼(或发电子版)。报名材料应包含相关资质文件、证书及近三年类似检修业绩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电子邮件命名要求:XXXX项目招标+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手机号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区华能东方电厂院内办公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9时0分,地点为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华能东方电厂院内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购买招标文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2 公告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8日17时30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

邮 编:572600

联 系 人:钟维江

电 话:150*****299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qq.com

开户银行:中行东方支行

账 号:********5519

2016年8月22日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 9 时 0 分,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2 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开户行:中行东方支行

帐号:********5519

汇款请注明“****单位,购买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工程(一期)****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费由投标单位交纳,不得以个人名义个人帐户进行交纳。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交付汇款凭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防 宿舍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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