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扩建工程地下停车楼施工招标公告
二期扩建工程地下停车楼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地下停车楼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16-42(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5】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40%及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停车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地下停车楼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内。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工期3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2.4.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地下停车楼,位于机场现有T1航站楼东南侧,东邻新建T2航站楼布置。地下停车楼建筑平面构型为长方形,东西长约240.70m,南北长约94.10m。总建筑面积:约40016.28㎡,地上:977.53㎡,地下:38737.38㎡。地上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20m(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高度),埋深高度大于10米。建筑标高:+0.000标高为地下室最低顶板板顶标高相当于197.70,地下室室内设计标高-4.500/-9.000相当于测量标高193.20/188.70。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形式:主体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基础形式: 筏板;抗震设防烈度:7度;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常6核6;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 出地面楼梯间屋面防水等级:II级。
2.4.2本项目地下一层为停车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设备用房。地下二层为停车库、制冷站等。设于地下二层,单独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其他设备用房与车库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用房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其耐火极限不低于2.0h,及乙级(或甲级)防火门与其他房间分隔。 消防控制室:地下一层的防火分区9内设消防控制室,面积为99.12m,采用耐火极限2小时的隔墙,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设置可直通室外的楼梯03和消防电梯04。
2.4.3排迁部分地下管线。
2.4.4不含弱电工程和电梯、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
2.4.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资质有效)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财务要求:2013年—2015年不亏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等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投标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公司(长春市百草路289号)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法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刘 利
联系电话及传真:****-********
招标公司: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百草路289号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翟工,邹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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