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工程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工程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CLX2024-8-2)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本项目属企业采购,根据钦州车务段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邀请询价采购条件。现对项目采购信息进行公告。
二、项目概况
(一)发包单位: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二)项目名称:钦州车务段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工程施工;
(三)采购编号:QCLX2024-8-2;
(四)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包件划分:否;
注:工程量以实际验工计价作为结算依据,投标人不能主张异议。
(七)完成期限: 60日内(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八)项目概况:一是将电动门更换为包含汽车、电动车、人行通道的整体门禁,其中汽车为单向通道含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电动自行车通道及人行通道使用人脸识别系统;二是拆除门卫室及两侧铁栅栏、门柱和围墙,整体规划施工建设单位名牌墙、造型景观、快递寄存室,重新铺设电缆。
三、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报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供应商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库供应商。
5.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不得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请受邀请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不接受非邀请供应商报名。
1.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caigou@cwdsbk.com;(⑴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公告附表1);⑵报名资料不全、错误、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2.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也可电话确认。
3.对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询价函。
4.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影响信用等级,请供应商谨慎对待。
五、相关要求
(一)技术标准及要求
施工工艺和材料须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达到设计质量要求。
(二)施工要求
1.按《钦州车务段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施工图》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和质量的检查监督。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3.乙方负责做好进场开工前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办理施工方案手续。
4.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验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5.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6.乙方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钦州车务段安全管理制度,携带统一证件出入施工区域。
7.施工需动火或使用产生明火的机具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防护措施。
8.乙方负责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防疫、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发生的问题和费用。
9.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劳动安全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全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乙方在生产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由此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2.乙方要根据施工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总体概况、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材料、机械投入计划、施工现场平面设置、施工方案及流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验收要求
1.按《钦州车务段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施工图》设计标准,测量实际数量进行验收。
2.完成期限:60天内(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四)质量要求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三年。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和交验工程没有任何质量缺陷;凡因材料缺陷、施工质量不良等情况引起的损坏和责任,应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凡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国铁集团、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施工,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此部分合同价款。
(五)价格要求
1.原则上推荐通过资格审查及经评审报价(税前)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2.实际结算价款采用验工计价作为结算依据。(为便于末次计价,本项目采取清单式采购)
3.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在指定地点交验价,包含施工、现场勘查、材料、包装、商检、运杂费、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费、验收交接、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税费等。
4.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经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5.项目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单位部门),应凭销售发票、交验合格验收凭证和相关技术资料向甲方办理货工程款支付手续。甲方在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验收合格项目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界满无质量和违约行为25天内无息返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详细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道63号钦州车务段设备科202室;
邮政编码:******;
采购经办人:蒋工(负责答复报价人对采购项目咨询及接收相关质疑、异议材料);
电话:0777-*******;
传真:0777-*******;
技术联系人:孟工(负责答复报价人各类技术咨询);
电话:0777-*******;
本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纪检监察:0777-*******;
附件1:报名表
钦州车务段设备科
2024年8月9日
公告附表1:
报 名 表
采购编号:QCLX2024-8-2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注明类型) |
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用来接电子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 |
报名报价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包件号:不划分包件; 项目名称:钦州车务段段部门禁系统及门卫室更新工程施工; |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退款账号: 开户行(请务必注明所在省、市,未注明所在省、市的无法退款): |
发票邮寄地址 |
备注:报价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
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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