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汽车博物馆采购管理规范》,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展览馆)对“中法汽车文化专题展览”展览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实行综合评审方式。本项目使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预算资金44万元,采购需求内容:“中法汽车文化专题展览”的展览策划、设计制作、布展实施、展览数字化、撤展等事项。
一、质量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3《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评供应商资质及要求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壹级资质;具备国家一级博物馆或二级博物馆展览项目设计、施工制作、服务相关业绩(如未提供相关材料,作为无效参评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参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在报价基础上扣减10%后综合评审。)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以提供近一个月内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自通过验收后7个月。
三、参评文件要求
1、参评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参评文件: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参评截止日前近3年相关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页面)、近2年内财务报表(经中介审计的提供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对本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响应、供应及技术能力、实施计划、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制度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应急预案等);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信情况、专业资质文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以上参评资料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评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无效参评: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参评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严重偏离项目采购需求;未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中介审计的审计报告;参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参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参评。
四、征集时间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17点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规定的参评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计划评审时间
2024年8月19日14点(北京时间)
七、签订合同
依据《北京汽车博物馆采购管理规范》《北京汽车博物馆合同管理规范》等,经综合评审后,参评供应商送审报价需由北京汽车博物馆聘用的第三方审价公司进行审价,双方按照审定的价格签订合同。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展览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6号
项目联系人:张雪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采购需求
4. 设计制作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