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生活休闲广场二期休闲体育广场及沥青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先锋生活休闲广场二期休闲体育广场及沥青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生活休闲广场二期休闲体育广场及沥青地面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广场内篮球场、健身步道、便民健身区场地、便民活动区域等进行施工,提升广场的功能性和利用率,满足市民的休闲需求。

2.1.1工程名称:先锋生活休闲广场二期休闲体育广场及沥青地面工程

2.1.2工程地点:开发区猴嘴街道

2.1.3招标控制价:227.58万元

2.1.4工期:2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1)地面水泥砂浆找平,篮球场采用8mm厚硅PU塑胶面层、健身步道采用8mm+5mm厚EPDM塑胶面层,活动区域室外硬地丙烯酸厚1.5mm和便民健身区5mm厚EPDM塑胶面层,其他区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2)标线、围网、20m高杆灯基础、桩基工程及20m高杆灯和围网照明灯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苏清办〔2023〕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处进行报名。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招标人代表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 K2 取值为 94% 。

Q1、K1 值在开标时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7、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港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

                                                 连云港港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休闲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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