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08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综合保税区15号地块大宗进口原粮精深加工交易平台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电梯、升降平台采购及安装(二次)已由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以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贵安综合保税区15号地块大宗进口原粮精深加工交易平台厂房建设项目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安经政投函[202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建工集团三建(贵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西安建工集团三建(贵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限家数。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 梯不分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 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 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③联合体整体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7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建工集团三建(贵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西安建工集团三建(贵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金龙 | 联系人: | 王哲 |
电话: | | 电话: | |
西安建工集团三建(贵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西安建工集团三建(贵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