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的公示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城市交警大队
行政区域 迪庆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16:26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喆
项目联系电话 (0871-********
采购单位 城市交警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香格里拉市东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68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docx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城市交警大队

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属于公安内部特殊需求,其涉及双域双系统,保密安全级别较高,需定制生产。我单位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在2014年11月份签订了《天翼移动通信业务合同》的采购合同,服务期已连续满10年,10年来本单位移动警务系统综合业务、办公数据流量、办公电话业务、集团通讯录短号、内部网络安全、流动办公业务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维护,合作期内系统稳定,移动警务系统服务及时到位。现需要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升级及改造,继续使用现有的通信平台,有助于通信的正常运行,同时也助于节约平台重复建设所产生的预算成本及时间成本。拟继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延续服务。经专家组审核一致认为符合(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的第6点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以便达到该项目的预期效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

地址: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8-12至2024-08-16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城市交警大队

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

联系电话:153*****68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迪庆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

联系电话:088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电话:(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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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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