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玉蝉街道和美乡村示范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鄠邑区玉蝉街道和美乡村示范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玉蝉街道和美乡村示范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D-(GK)2024-0801
项目名称:玉蝉街道和美乡村示范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玉蝉街道和美乡村示范村(乡村空间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1)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从2024年08月1日09时00分到2024年8月7日17时00 分(节假日除外)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8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至招标代理公司处,成交单位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鄠邑区财政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
联系人:刘欣
电话:189*****56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文之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锦业时代B2-506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80*****238
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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