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静态代储1517吨市级储备粮服务项目第二次

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静态代储1517吨市级储备粮服务项目第二次

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静态代储1517吨市级储备粮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静态代储1517吨市级储备粮服务项目(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SZB*******

项目名称: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静态代储1517吨市级储备粮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本次委托静态代储市级储备粮(稻谷)共1517吨;代储期限:三年(自粮食入库之日起至粮食出库完毕之日止);代储保管费用最高限价:11.87元/吨·月。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序号

品目名称

招标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静态代储服务

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委托静态代储1517吨市级储备粮服务项目(第二次)

1.00(项)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粮食入库之日起至粮食出库完毕之日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等履行合同能力情况。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市级储备粮代储计划等: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储粮仓库位置应在汕头市辖区内。产权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代储企业必须对拟代储储备粮的仓房及附着土地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自有产权),产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且剩余期限不短于代储时限。提供出租仓库的产权证明材料、国土证、竣工验收以及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仓库场地情况的档案材料之一、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 单个储粮仓库仓容(以稻谷或小麦计)不低于1000吨。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或经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论证符合结构安全和储粮工艺的要求;简易仓囤(含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钢筋囤、千吨囤等)、木板墙体仓房、木屋架仓房等储备设施,钢板筒仓和其他未正式竣工验收的标准仓房不得承担市级储备粮储存任务。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储粮仓库设计图纸或储粮仓库经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论证符合结构安全和储粮工艺要求的说明、仓库设计单位的设计仓容说明等。

9. 储粮仓库所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汛、防污染等安全要求,不得位于低洼易涝、行洪区,库区及周边1千米内无易燃、易爆、毒害危险品和污染源;仓储设施设备和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消防、用电、排水及建设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提供有关部门验收仓库符合防火、防汛、防污染等安全要求的意见报告或第三方论证报告、并书面承诺有关情况符合要求等。

10.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缴纳的购买款,视为投标人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投标人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购买款”,例如“HYSZB*******招标文件购买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号:445*****001**********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六、标、评标

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西港路44、46、48号。

联系方式:0754-********

联系人: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王先生

发布人: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级储备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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