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港除尘料斗设备招标公告
上河港除尘料斗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上河港除尘料斗设备EPC(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单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兴淮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兴淮港口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河港除尘料斗设备EPC 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上河港除尘料斗设备一套(包括主体设备、所有配件辅材以及配套的控制系统、土建结构等所有内容,含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上河港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成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支付合同价 30%作为预付款,性能考核达标后 14 天内支付合同价 50%作为进度款,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14天内支付合同价10%作为进度款,质保期1年后付清尾款。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
2.7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
2.8 保证指标:风机排风口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料斗收料口周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不大于 50mg/Nm3(4 级风速,即 5.5m/s 以下)之性能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00至2024年08月16日17:00 (工作日工作时间,本文件中均为北京时间)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
5.4投标人不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恒丰义乌城36号楼3单元8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安宏信国投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淮安市兴淮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翔宇大道宏信大厦 地 址:淮安区恒丰义乌城36号楼3单元8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人:倪工
电 话:183*****944 电 话:05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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