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太原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太原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法委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人数

  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选聘名额为3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政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熟悉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流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足够的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未有不适宜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对我局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协调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二)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协调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为我局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四)起草或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代理我局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

  (六)参与我局重大、疑难涉法信访问题的接待和协助办理工作;

  (七)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八)参与研究房地产行业的重大法律课题;

  (九)承办我局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太原市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和报名者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简介、相关证明等能够证明报名者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还应提供由所在单位出据的未受过处分的证明材料。报名材料须自行密封,直接送至,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21日

  报名资料送至:太原市府西街30号房地大厦9017室,请勿邮寄,以免耽误。超出规定期限不予接收。

  联系人:郭立峰

  办公电话:*******

  (二)评审

  报名期限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核,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权威、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以及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三)研究

  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拟聘请的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法律顾问名单。

  (四)公示
  候选人员名单将通过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聘任

  经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我局与聘任的律师及其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报名申请表中提出意见,加盖印章。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申请表.docx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