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一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投标公告
晋江经济开发区一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投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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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平诚晋招********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经济开发区一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52万元,装修面积为586.37㎡,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晋江经济开发区一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大厅原有柜台拆除重新砌筑柜台、增加办公室玻璃隔断及轻钢龙骨墙面、天棚吊顶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925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负责人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可参照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8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9 日至2016 年 8 月 2 日(上班时间),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止;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小规模简易招标)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工程不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十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公告栏(http://www.jjedd.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 ,邮 编: 362200 ;
电话:159*****579,传 真: /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迎宾路农行ABC大楼1702室,邮 编: 362200 ;
电话: ****-******** & 137*****104,传 真: / ;
联系人: 小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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