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化县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整改工程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
安化县人民法院的安化县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整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预审审查,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整改工程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9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0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项目内容和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代理服务费 限价(元) |
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1 | 项 | ******.92 | ******.92 | 否 | 否 | *****.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 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与质量员可同时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3)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为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投递地址为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101室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用邮件或电话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2、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方式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8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101室
3、开标时间:2024 年08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101室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密封,且不得并入投标文件内)参加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1份。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主任
2、电 话:181*****86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 称:安化县人民法院
(2)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滨江路
(3)联 系人:刘主任
(4)电 话:18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思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101室
(3)联 系人:谌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37*****970
(6)电子邮箱:hnahz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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