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采购项目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采购项目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委托,现以询价方式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采购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
1. 采购编号:浙凯晟询2024-1045号
2. 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采购人: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5. 采购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元整(¥******.00)
6. 合格的投标人:
6.1. 符合如下要求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公告时间:自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止。
8.递交方式:现场送达。
9.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24年8月14日16:30 (北京时间)
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区2号楼7楼会议室。接收人:彭杨 ,电话:0578-*******
10. 注:
(1)投标人如发现询价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2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将答疑内容在相应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答疑内容与询价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询价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凡参加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需求、相关日期、评标方式等),投标人不得对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057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彭杨 联系电话: 0578-*******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区2号楼7楼
12. 本公告发布网址: 采购与招标网https:///
采购人: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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