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目 录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2-******
一、招标条件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一批,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工程结算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
项目建设规模: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建设用地总面积*****㎡;包括5#、9#办公楼,其中5#楼地下2层、地上9层,地上高度44.75m,9#楼地下2层、地上9层,地上高度44.85m;1#-4#、6#-8#、10#-12#楼为人才公寓,1#、2#人才公寓为地上15层,地上高度45m,3#、4#、6#人才公寓为地上14层,地上高度42.05m,7#、8#、10#人才公寓为地上14层,地上高度42.75m,11#人才公寓为地上10层,地上高度30.25m,12#人才公寓为地上12层,地上高度36.15m,人才公寓除1#-4#楼为地下2层外均地下3层,地上构筑物还包括1座小区大门及2座低压变配电室,总建筑面积******.53㎡(其中:地上******㎡,地下******.53㎡)。
2、招标范围:1#、2#、3#、4#公寓楼、13#配电室地上地下全部范围内的:断桥铝合金耐火窗、凸窗,耐火窗、钢制仿铜包边玻璃门、仿铜单元门制作安装门窗所需的连接件、密封胶、结构胶、五金件、构配件、防窥膜、开启扇防撞护脚等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制作、安装、损耗;通过职能部门的验收及备案;包括图纸、方案深化设计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铝合金门窗 | 综合 | ㎡ | 6135.97 | 详见招标清单 |
4、预计首批交货安装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5日;剩余门窗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及现场实际进度分批交货安装。窗户主框安装完成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预计安装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1月18日前,最终以现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
6、技术及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3个招标规格的产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2021年5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正常。
5、投标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一个经销(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制造企业的产品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月 16 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2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平台“集中解密”方式,各投标人在确保投标成功后,无须远程签到、远程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邮编:******
联系人:乐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186*****733/010-********
九、监督机构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采购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招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16日10时00分 |
2.2.2 | 招标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17日10时00分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17日10时00分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人工费、主材费(含损耗)、辅材费(含损耗)、开启扇防撞护脚、机械费、切割、检验试验费(含试验及破坏性试验费)、深化设计费、因自行深化设计造成的成本增加、各类检测费、开模费、送样打样费、相关埋件及表面处理、制作、水电费、运输、 装卸、二次或多次搬运(乙供及甲指乙供)、垃圾清运费、保洁、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措施、临时设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赶工补偿费、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安装、措施费(含脚手架、吊篮、电梯)、损耗、管理费、利润、规费、一定范围内的风险、防疫、达到图纸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乙方给予甲方的所有有关优惠。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设备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3、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为:固定单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担保 | 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2、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必须由投标人的公司账户出账,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4、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必须是五大行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收件人:刘春雨,电话:186*****575。投标保函原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2份与上传平台电子版一致的纸质文件备案留存,一正一副。 | |
投标文件 | 1、电子投标文件,以集采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
6.4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7.4.1 | 履约担保 | 中标价5%的现金、银行转账或中标价5%的五大国有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
10 | 是否采购用电子招标 | 全流程 |
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招标控制价为(含税): *******.00 元。 其中:暂列金额(不含税)合计金额: *****.00 元;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 总则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采购。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招标项目或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公布。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招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部监督电话:01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A)半流程:投标人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现场开标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B)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采购中心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投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投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3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1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60分。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投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附表:
序号 | 项目 | 细项 | 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技术部分评分(30分) | 1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 12 | 1、门窗结构及构造,对比技术要求,优于设计要求得3分,等于设计要求得2分; 2、抗风压性能3级;水密性能为2级;气密性能为7级;隔声性能为4级,且RW+Ctr≥37;外窗传热系数K≦1.1 分级指标K应为9级;外窗的隔热性能SHGC≦0.459 分级指标SHGC应为4级;外窗采光性能分级指标透光折减系数Tr应为3级;优于以上技术参数得3分,等于设计要求得2分 3、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优于要求得3分,等于要求得2分 4、门窗五金件及胶类对比设计要求,优于设计要求得3分,等于设计要求得2分。 |
2生产供货能力及运输保障 | 4 | 1、有满足同一时期产品需求峰值的技术生产能力,具有很强的技术人员配置及生产加工能力,运输能力能保证供货及时,得3-4分。 2、基本满足同一时期产品需求峰值的技术生产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人员配置及生产加工能力,运输能力较强,得1-2分。 | ||
3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 | 8 | 1、施工方案详细,无缺项漏项。施工方案考虑与交叉工程的配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且有保障措施。针对本工程编制覆盖性较为全面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覆盖全过程,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5-8分。 2、施工方案较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较清晰,基本满足要求。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可行性一般,成品保护措施方案仅覆盖主要方面,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得1-4分。 | ||
4管理及服务 | 2 | 1、有完善的针对配合招标人和总包其他分包的施工和技术配合管理措施,得2分。 2、对配招标人和总包其他分包的施工和技术配合的管理措施可行一般,得0-1分。 | ||
5售后服务 | 4 | 1、服务组织体系完善,提供服务承诺且服务有保障,得3-4分。 2、有服务组织体系,提供服务承诺,但无有力保障措施得0-2分。 | ||
2 | 商务部分评分(10分) | 1企业荣誉 | 2 | 参与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2分;获得过省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1 分;获得过市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0.5分。同一企业按最高奖项得分,不得。 累计得分,最高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2类似业绩(近三年符合资质要求的业绩) | 2 | 1、具有5个及以上类似业绩2分;具有4个类似业绩1分;具有3个及以下类似业绩0分。 | ||
3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 2 | 最优满分,以0.5分为级差,最低得0分 | ||
4投标人的商业信誉 | 2 | 近三年的供应商评价情况以及以往合作中无违约行情况(提供3份证明),得2分。 有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有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等,存在任意一项不得分。 | ||
5资质情况证明 | 1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质量等认证证书以及全面履行本招标项目的能力的资质证明,最优满分,以0.5分为级差,最低得0分。 | ||
6付款条件 | 1 | 是否响应标书要求,响应得1分,不响应得0分。 | ||
3 | 投标报价得分 | 60 | 一、评标基准价: 1、以进入评审环节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做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采用评标基准价进行报价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6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最低得30分。 |
1
大兴2-002A地块项目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采 购 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供 货 人:【 】
签订日期:【 】年 【 】月【 】日
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合同
采购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货人:【 (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兴2-002A地块项目 】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各项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作内容:【施工前根据楼幢外立面实际尺寸及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排版放样,并进行现场展示样板施工,直至建设单位认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于签订正式合同后提供必要的样品和展示样板;断桥铝合金耐火穿、凸窗,耐火窗、钢制仿铜包边玻璃门、仿铜单元门制作安装门窗所需的连接件、密封胶、结构胶、五金件、构配件、防窥膜、开启扇防撞护脚等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制作、安装、损耗;通过职能部门的验收及备案;包括图纸、方案深化设计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验收前或因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求的必要的清洁、维修;上述材料和产成品交工前的成品保护;缺陷责任期:竣工交付之日起3年,合同范围内工程在缺陷责任期的保修与维护。】
2、 承包范围:【1#、2#、3#、4#公寓楼、13#配电室地上地下全部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供货范围及要求
1、门窗制作安装数量:6135.97㎡。
2、门窗的供货以甲、乙双方确认盖章的合同及附件为依据。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合同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x】),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x】),含增值税的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x】)。合同价格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合同总额为货到现场安装的价格,包含人工费、主材费(含损耗)、辅材费(含损耗)、机械费、切割、检验试验费(含试验及破坏性试验费)、深化设计费、因自行深化设计造成的成本增加、各类检测费、开模费、送样打样费、相关埋件及表面处理、制作、水电费、运输、 装卸、二次或多次搬运(乙供及甲指乙供)、垃圾清运费、保洁、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措施、临时设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赶工补偿费、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安装、措施费(含脚手架、吊篮、电梯使用费)、损耗、管理费、利润、规费、一定范围内的风险、防疫、达到图纸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乙方给予甲方的所有有关优惠。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全部费用。并已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及各类风险因素。
4、合同中如涉及专利产品乙方需出具有关专利及授权等方面的证明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5、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双方需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5、乙方需明确本单位是否享受税收优惠,如享受应说明具体优惠情况。
第四条 设备交货时间及地点:
1、预计首批交货安装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5日;剩余门窗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及现场实际进度分批交货安装。窗户主框安装完成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预计安装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1月18日前,最终以现场通知为准。仓储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兴2-002A地块项目施工现场。
3、乙方为门窗的安装方,交付的货物,均应由乙方妥善接收并按货物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
5、本合同所有货物运输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甲方指定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代表: 联系电话 。如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毁,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设备质量及保修
1、乙方保证货物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号为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DB33 /1064— 2009)、《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2010)、《硅硐建筑密封胶》(GB*****-2017)、《钢化玻璃》(GB9963-98)、《中空玻璃》(GB/T*****-2012)、《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
验收标准:
(1)七性检测复试合格(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保温性能、露点、遮阳系数、可见光)。
(2)淋水试验合格
(3)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分部验收通过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质单、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36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保期,以先验为准)。
5、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乙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乙方还须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做出适当赔偿。甲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由甲方负责。
6、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按照上述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7、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8、在质保期限内,如玻璃产品发生自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12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玻璃自爆率应小于3‰,如自爆率大于3‰则质保期月延长12个月。
9、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违反,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结算与支付
1、无预付款,门窗框进场后可按实际进场数量进行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书面结算申请,双方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甲方于次月支付至结算款项(含增值税)的【80%】;
3、门窗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甲方最高支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0%,最终结算以实际测量为准,且不能超过设计数量;
4、审计完成及业主对甲方进行竣工结算完成30个工作日后,甲方根据甲方支付的资金情况支付至结算总金额97%;
5、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3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内无息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保期);
6、结算时,乙方需提供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乙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其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7、本项目采用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电建融信通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
8、暂列金:若由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变更费用由暂列金支付;若未发生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此部分暂列金不进行支付。
第七条 检验及索赔
1、到货验收方式为 随机抽样检查。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 24 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2、货物到现场后,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在质保期内,如有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及赔偿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后14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乙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第八条 履约担保
中标价5%的现金、银行转账或中标价5%的五大国有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三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如以现金形式缴纳,缴纳额为合同暂定含税总额的的5%(人民币 元,大写:
元),如以银行开具的保函缴纳,缴纳额为合同暂定含税总额的5%((人民币 民币 元,大写: 元))(不接受第三方开具的商业保函,银行保函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本工程专业完整工期,本工程专业未在有效期内完成,乙方应在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到期30日历天前提供延期保函;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
现金: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了相关竣工资料、且乙方已足额发放相关农民工工资后(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按合同约定可申请退还60%,双方完成专业工程最终结算且乙方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清算支付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应付账款,将相关证据交甲方备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40%履约保证。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
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本工程专业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相关竣工资料、完成合同最终结算、乙方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清算支付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应付账款后,将相关证据交甲方备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函原件。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兑付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之日。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构配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安装质量标准,乙方须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价款(计量单位㎡)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20天仍未到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清理出场,如未及时清退,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元的违约金(经甲方核实工程师证实签字认可即可生效),并依法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须严格执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尽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3、乙方未按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4、乙方应按照甲方供货订单规定时间进行供货及安装施工,因乙方原因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以此类推,此项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承担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5、在合同履约过程及各项事件协商办理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单方面停止供货及安装,否则每停工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6、发生质量违约的,乙方负责维修和返工至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且支付合同价10%的质量违约金;乙方经过维修和返工,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已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全额退还,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与生效
1、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买卖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盖章方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的终止日期:自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技术变更与合同变更
1、如甲方及业主单位对采购的货物需作技术变更的,变更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变更通知二日内应向甲方确认,并一同报送变更后的材料价格表,在得到甲方及业主单位书面答复后乙方方可进行变更。因货物技术参数变化的变更只对单价子目中变更的主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安装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均不可调整。
2乙方不得私自对甲方所购货物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进行变更,确因设计问题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及业主单位书面同意。
3、措施费为总价包干,不因供货或安装工程量增减而变化。
4、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甲方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时,按单价不变进行合同总价变更。
第十四条 其它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4、所有门窗收口均有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单价中,若乙方未完成收口,甲方有权找第三单位进行收口施工,相关费用在乙方材料采购安装费中扣除。
5、乙方应按甲方及业主单位要求自制提供一套材料样品,送到甲方现场办公室供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甲方及业主单位批准后方可订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而且甲方的任何审批,均不应减少乙方于本分包合同内的任何责任。所有经批准的样品应保留在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查看。除甲方及业主另有指示外,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所有物料必须符合该等样品的质量标准。倘若实际使用的材料与样品有差异,视为乙方违约。
5、由于业主或甲方原因更换材质的,供货方需无条件配合更换,相应费用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进行调整。
6、门窗整套系统提供一套样品,样品注明名称、参数、厂家、材质等。
7、供货方施工区域必须工完场清,公共区域垃圾按照产值进行分摊。如在施工过程中供货方需要吊篮或外架,由供货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8、门窗安装过程中成品保护、清理等工作有供货方负责,若因供货方对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等有供货方自行更坏或修复。
9、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由乙方购买,该费用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乙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该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甲方和乙方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乙方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其它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现场施工与相关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该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
10、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供货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后自动失效。
附件:
附件1:保廉合同
附件2: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合同清单
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4:质量保修书
附件5:技术规范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邮:【 】 电邮:【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帐号:【 】 帐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附件1:
保 廉 合 同
甲方名称:【 】
乙方名称:【 】
为确保【 】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子女就学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业务量、多结业务款,不按合同(协议)规定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经济业务投标或承揽经济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 、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由【 】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 、双方其他约定: 在履约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廉政规定、办法均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 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合同份数同【 】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附件2: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甲方统一负责、乙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项目
2.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3.形式:采购合同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 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5.落实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噪音、生活污水、废水、渣土排放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6.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7.落实项目部制定的节能减排措施,配合项目部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甲方)统一负责,分包(乙方)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甲方和乙方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说明,对劳务分包适用“连带责任”,对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须表述为“甲方负管理责任,乙方独自承担责任”。)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应以法人代表授权书形式明确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分包全面管理责任。乙方如需更换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出具法人代表签署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变更书。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4.乙方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甲方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甲方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6.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水利、水电、市政等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7.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的统一布置,乙方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甲方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9.乙方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甲方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乙方负一切后果责任。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10.乙方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乙方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11.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甲方批准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2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 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且乙方安装人员进场前需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11.3.1 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 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 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11.3.5 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 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1.3.7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要求进行培训的,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方承担;
12.2 乙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 乙方必须设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 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 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 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由甲方组织进行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 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8.3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18.4 乙方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18.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 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 乙方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 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 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20.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0.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乙方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20.9 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 乙方应在进场后 28 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 乙方应指定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人员及行为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乙方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数量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并将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4.乙方的生活区应按照(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要求执行。
五、安全奖罚
项目部应落实公司《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安全奖罚相应协议。乙方应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且乙方已阅读并知晓甲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乙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按照分包管理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乙方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本协议系独立于主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处罚力度,有效降低工程项目分包安全风险,依据《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和专业作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经营管理部为工程项目分包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为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公司对所属工程项目的分包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项目部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具体实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均可按本实施细则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负责落实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对分包安全负有监管责任。
第三章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及处罚
第六条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需更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法人代表签发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变更文件。
第七条 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数量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作业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在 50 人-200人的,应当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在 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 3 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
(二)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 1 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确定后,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第八条 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分包单位应按公司规定指派相关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对工程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要求分包单位停工整顿或更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隐患多,违章现象严重,经指出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罚500 元/处;
(二)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长时间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好的,罚500元/处;
(三)允许工人在防护不健全、不完善条件下进行野蛮施工作业的,罚****元/次;
(四)现场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殊行业作业的,罚200元/人;
(五)忽视安全工作,发生轻伤事故不上报的,罚1000元/起;
(六)违章指挥的,罚1000元/起;
(七)使用未经验收的设备、机具、架体(要求验收的)的罚500元/处;
(八)现场发现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及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民工上岗的,罚200元/人次;
(九)发现有进入施工现场(厂)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罚200元/人次;
(十)现场有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1000元/人次;
(十一)发现在施工现场(厂)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的,罚200元/人次;
(十二)发现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罚200元/人4次;
(十三)发现随意由高处往下投抛物料的,罚2000元/起;
(十四)发现酒后进行作业的,罚1000元/人;
(十五)发现在施工现场吸烟的,罚200元/人;
(十六)违反施工属地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的,罚200元/起;
(十七)违反公司培训规定, 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所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3000元/人次;
(十八) 违反公司培训规定,对不参加培训的所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罚1000元/人次;
(十九)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视内容、情节处以罚款200元。
以上罚款全部以现金形式上交项目部。
第十条 发生分包单位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非生产作业环节责任事故,发生分包单位承担主要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分包单位应承担事故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对公司的处罚);同时,公司可视情况,要求事故责任分包单位支付 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违约金。
如分包单位拒不承担责任, 事故责任分包单位应当向我公司支付 100 万以上 200万以下的违约金,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并给予降级处分。
对拒不执行上述条款的,公司将在合同价款支付环节给予相应扣除,并在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给予清除。
发生分包单位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参照股份公司下达的事故处罚决定给予事故责任分包单位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项目部具体实施收缴罚款及违约金工作,项目经理为罚款及违约金收缴责任人。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处罚通知送达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将罚金交给项目部财务;项目部应在罚金收缴齐全后将罚金及统计表转至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分公司每季度末 28 号前将罚金及统计表转至公司财务管理部。
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分包单位应在违约金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电汇给公司,项目部负责与财务管理部沟通,确保违约金按期足额上交。逾期未足额上交违约金的项目部,公司将对项目经理处以 2000 元罚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
甲方:【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乙方:【/】 |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合同】(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为 2 年。
4、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保温工程为5年;
(2)灯具、电器开关为1年;
(3)门窗工程为3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6)其他未约定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政府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物业公司及集中交付购房业主之日(以三个日期中最晚日期为准,但不超过政府竣工验收合格后 6 个月)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 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政府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物业公司及集中交付购房业主之日(以三个日期中最晚日期为准,但不超过政府竣工验收合格后 6 个月)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任期终止后,甲方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双方同意保修通知送达形式为:书面函件通知、传真件通知、电话通知、手机短信通知、书面邮件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向乙方发出以上任何一种形式的通知均视为有效通知。
2、在保修期之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发出的第二天视为收到),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派人到达甲方或物管公司领取维修单。
3、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单后48小时内必须组织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处理。如因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业主的赔偿责任。并在甲方或物管公司要求的时限内修复完成,修复完成后必须经甲方或物管公司签字验收同意,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通过甲方或物管公司签字验收同意的均视为乙方未完成本次修复。
4、因乙方质量问题,同一部位经乙方修复两次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同时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不需要乙方确认,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100%(甲方的管理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因质量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时,乙方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工程保修项目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已经维修完毕的项目必须保证在六个月内同一部位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乙方也应继续维修。
7、乙方若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到达甲方或物管公司领取维修单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第5条约定的内容除外),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不需要乙方确认,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甲方的管理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全额扣除。
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四、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乙方尽到保修义务,经物业管理公司和甲方组织验收确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进行返还。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合同质量保修书作为采购(含安装)合同的附件,份数与施工合同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约代表(签字): | 签约代表(签字): |
附件5
技术规范
1、门窗结构及构造要点说明
根据建筑物群体功能及建筑师对建筑物外部造型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系统类型:
系统类型 | 材料规格 | |
玻璃栏杆 | 立 柱 | 95x10不锈钢板,材质S***** |
扶 手 | 铝合金,材质6063-T5,表面氟碳喷漆 | |
面 板 | 8钢化+1.52Pvb+8钢化(夹层镀膜玻璃) | |
铝合金 内开内倒耐火窗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耐火型材、91系列隔热耐火型材、101系列隔热耐火型材,材质6063-T5/(加强中挺材质6063-T6),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10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0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0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12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2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2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
铝合金 内开内倒窗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型材,材质6063-T5,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中空玻璃;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钢化中空玻璃 | |
铝合金 外平开门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型材,材质6063-T5,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中空玻璃 | |
铝合金 外平开窗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型材,材质6063-T5/T6,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中空玻璃;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中空玻璃; |
2、门窗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2.1抗风压性能:
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P3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代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分级指标值 P3/kPa | 1.0≤P3<1.5 | 1.5≤P3<2.0 | 2.0≤P3<2.5 | 2.5≤P3<3.0 | 3.0≤P3<3.5 | 3.5≤P3<4.0 | 4.0≤P3<4.5 | 4.5≤P3<5.0 | P3≥5.0 |
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
本工程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应为3级。
2.2水密性能:
水密性能设计指标可按下式计算:
△P≥1000CμZWo
△P——任意高度Z处门窗的瞬时风速风压力差值,单位:Pa;
C——水密性能设计计算系数:对应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取值为0.5,其他非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取值为 0.4;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o——基本风压(kN/m2),应按GB****9的有关规定采用;
外门窗水密性能分级表
分级代号 | 1 | 2 | 3 | 4 | 5 | 6 |
分级指标值△P | 100≦△P<150 | 150≦P<250 | 250≦P<350 | 350≦P<500 | 500≦P<700 | △P≥700 |
注:第6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
本工程外门窗水密性能应为2级。
2.3气密性能:
气密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单位开启缝长分级指标值qL/[ m3/(m·h)] | 4.0≧qL.>3.5 | 3.50≧qL.>3.0 | 3.0≧qL.>2.5 | 2.5≧qL.>2.0 | 2.0≧qL.>1.5 | 1.5≧qL.>1.0 | 1.0≧qL.>0.5 | qL≦0.5 |
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 m3/(m·h)] | 12≥q2>10.5 | 10.5≧q2.>9.0 | 9.0≧q2>7.5 | 7.5≧q2.>6.0 | 6.0≧q2>4.5 | 4.5≧q2.>3.0 | 3.0≧q2.>1.5 | q2≦1.5 |
本工程外门窗气密性能应为7级。
2.4空气声隔声性能: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Rw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分级指标值RW+Ctr | 20≤RW+Ctr<25 | 25≤RW+Ctr<30 | 30≤RW+Ctr<35 | 35≤RW+Ctr<40 | 40≤RW+Ctr<45 | RW+Ctr≥45 |
本工程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应为 4 级,且RW+Ctr≥37。
2.5保温性能:
传热系数分级指标K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分级指标值K[W/(m2·K)] | K≥5.0 | 5.0>K≥4.0 | 4.0>K≥3.5 | 3.5>K≥3.0 | 3.0>K≥2.5 | 2.5>K≥2.0 | 2.0>K≥1.6 | 1.6>K≥1.3 | 1.3>K≥1.1 | K<1.1 |
根据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表的要求:外窗传热系数K≦1.1 分级指标K应为9级。
2.6隔热性能:
隔热性能分级指标SHGC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分级指标值SHGC | 0.7≧SHGC﹥0.6 | 0.6≧SHGC﹥0.5 | 0.5≧SHGC﹥0.4 | 0.4≧SHGC﹥0.3 | 0.3≧SHGC﹥0.2 | SHGC≦0.2 |
根据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表的要求:外窗的隔热性能SHGC≦0.459 分级指标SHGC应为4级。
2.7采光性能(外窗):
采光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分级 | 1 | 2 | 3 | 4 | 5 |
分级指标值Tr | 0.2≤Tr<0.3 | 0.3≤Tr<0.4 | 0.4≤Tr<0.5 | 0.5≤Tr<0.6 | Tr≥0.6 |
本工程外窗采光性能分级指标透光折减系数Tr应为3级:
2.8启闭力:
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升推拉窗等门窗,其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9反复启闭性能:
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
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本工程采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众多,现对其中主要材料加以分项说明,其中颜色和样式均需由施工单位按要求送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3、主要材料选用说明:
3.1玻璃:
玻璃原片外观质量、允许偏差等应满足《平板玻璃》GB11614优等品的要求,超白玻璃应符合《超白浮法玻璃》JC/T2128优等品的要求。原片及深加工应为同一厂家,钢化镀膜玻璃应先钢化后镀膜,经加工后的产品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半钢化玻璃》GB/T17841、《镀膜玻璃》GB/T18915.1~2、《中空玻璃》GB/T*****和《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等的有关规定。防火玻璃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的规定,均质钢化玻璃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的规定。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玻璃如下:
编号 | 型号/规格 | 玻璃 K值 | 整窗 K值 | 遮阳 系数 | 可见光 透射比 | 备注 |
GL-1 | 6超白钢化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 ≦1.8 | ≦0.45 | ≥0.4 | ≦0.16 | 入户门头 |
GL-2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0.74 | ≦0.45 | ≥0.4 | ≦0.16 | 铝合金耐火 |
GL-3 | 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0.74 | ≦0.45 | ≥0.4 | ≦0.16 | 铝合金耐火 |
GL-4 | 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0.74 | ≦0.45 | ≥0.4 | ≦0.16 | 铝合金耐火 |
注:玻璃边缘应进行倒棱磨边处理,点式幕墙玻璃、全玻璃幕墙的玻璃应精磨边处理。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中的中空玻璃应采用丁基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宽度应按图纸设计和计算要求且不应小于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用于雨篷、采光顶、室外栏杆等处夹层玻璃,采用Pvb胶片的夹层玻璃安装后有裸露边时,裸露边应采用专用封边剂封边处理。中空Low-e玻璃的Low-e膜应位于中空层靠室外侧。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玻璃种类 | 公称厚度(mm) | 最大许用面积(㎡) |
钢化玻璃 | 4,5 6 8 10 12 15,19 | 2.0 3.0 4.0 5.0 6.0 供需双方商定 |
夹层玻璃 | 6.38 6.76 7.52 8.38 8.76 9.52 10.38 10.76 11.52 12.38 12.76 13.52 | 3.0 5.0 7.0 8.0 |
注:采用10mm厚度以上超白平板玻璃优等品生产的钢化玻璃,其面积可适当加大,具体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
3.2金属板:
本工程采用2.5mm厚单层铝板(局部采用3.0mm厚单层铝板),牌号为3003,试样状态为H24,表面为氟碳喷涂(三涂)处理,平均涂层厚度不小于40μm,最小局部涂层厚度不小于35μm,PVDF树脂占树脂原料的质量比不应低于70%,氟碳涂层应提供25年的质量保证,且25年内氟碳涂层颜色无明显变化,其他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JG/T331-2011的要求。
本工程采用3.0mm或4.0mm厚穿孔铝板,牌号为3003,试样状态为H24,表面为氟碳喷涂(三涂)处理,双面喷涂,平均涂层厚度不小于35μm,最小局部涂层厚度不小于30μm,PVDF树脂占树脂原料的质量比不应低于70%,氟碳涂层应提供25年的质量保证,且25年内氟碳涂层颜色无明显变化,其他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JG/T331-2011的要求,穿孔率及范围以建筑方案为准。
铝单板强度设计值(N/mm2)
牌号 | 合金状态 | σ0.2 | 抗拉强度f tαl | 抗剪强度fναl |
3003 | H24 | 115 | 100 | 60 |
3004 | H24 | 170 | 145 | 85 |
5005 | H24、H34 | 115 | 100 | 60 |
3.3石材:
本工程采用25mm厚光面花岗岩板材,应选用火成岩,其体密度不小于2.56g/cm3,吸水率不大于0.4%,干燥及水饱和弯曲强度不小于 8.3 Mpa,干燥及水饱和压缩强度不小于130Mpa,抗冻系数不小于80%,单块面积不大于1.5m2。其外观质量、槽孔尺寸及偏差等应满足《干挂饰面石材》GB/T32834-2016的规定,其中尺寸偏差应满足A项的要求。放射性IΓ应不大于2.8,采用同一矿脉的石材。表面应进行六面防护处理,选用的饰面型防护剂应满足《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优等品的要求。水平倒挂、外倾斜的石材内表面应设置加强网,具体做法为石材背面满涂环氧树脂胶粘贴耐碱玻璃纤维密目网布(厚度不小于1.0 mm)。耐碱玻璃纤维密目网布单位面积质量≥300g/m2,经向和纬向拉伸断裂强力≥2000N/50mm,质量应满足JC/T841-2007中规定的要求。
3.4不锈钢:
本工程采用的不锈钢材质为奥氏体不锈钢,牌号为06Cr19Ni10(ISC数字代号为S30408),暴露于室外或处于高腐蚀环境的不锈钢承重构件应采用牌号为06Cr17Ni12Mo2(ISC数字代号为S*****)的不锈钢(包括背栓、点式幕墙驳接件、不锈钢板(含门套等)、不锈钢排水沟、不锈钢防虫网等)。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5-2012、《不锈钢冷扎钢板及钢带》GB/T3280、《不锈钢热扎钢板及钢带》GB/T4237、《建筑幕墙用不锈钢通用技术条件》GB/T34472-2017等的要求。
3.5铝合金型材
本工程采用的铝型材其质量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6-2017中的规定,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的要求,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超高精级的要求。门窗型材的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壁厚:外门不应低于2.2mm,外窗不应低于1.8mm。
幕墙型材室内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喷粉处理,室外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氟碳喷漆(三涂)处理,与结构胶接触部位采用阳极氧化处理(AA15)。
门窗型材室内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喷粉处理,室外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氟碳喷漆处理。
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面处理方法 | 膜层级别 (涂层种类) | 厚度t/μm | 检测方法 | ||
平均膜厚 | 局部膜厚 | ||||
阳极氧化 | AA15 | t≥15 | t≥12 | 测厚仪 | |
电泳涂漆 | 阳极氧化膜 | B | t≥10 | t≥8 | 测厚仪 |
漆膜 | B | - | t≥7 | 测厚仪 | |
复合膜 | B | - | t≥16 | 测厚仪 | |
喷粉 | - | 60≤d≤120 | t≥40 | 测厚仪 | |
氟碳喷漆 | 二涂 | - | t≥30 | t≥25 | 测厚仪 |
三涂 | - | t≥40 | t≥34 | 测厚仪 |
铝合金型材强度设计值fa(N/mm2)
合金牌号 | 状态 | 壁厚(mm) | 强度设计值fa(N/mm2) | ||
抗拉、抗压 | 抗剪 | 螺栓连接承压 | |||
6063 | T5 | 不区分 | 90 | 55 | 185 |
6063 | T6 | 不区分 | 150 | 85 | 240 |
3.6胶类:
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14的规定。不承受荷载的第二道密封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01的规定;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24266-2009的规定。建筑幕墙用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2017的规定。石材幕墙用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23261-2009的规定,石材幕墙金属挂件与石材间粘结固定材料应符合《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T 887-2001的规定。防火密封胶应符合《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的规定。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应采用同一品牌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在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各类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7开窗器
消防排烟用电动开窗器应接入消防联动系统,消防联动时应在60s内达到设计工作位置,并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开窗器的技术要求应由专业厂家校核后确定,根据实际指标初选开窗器型号后,经由业主、建筑师及幕墙设计单位审核后,方可确定型号样式,外观等需经业主及建筑师看样定。
3.8门窗五金件:
本工程门窗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要求,合页、滑撑、风撑、地弹簧、滑轮等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其反复启闭性应满足门窗反复启闭性能要求。五金件应符合《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3098.1~17的规定,螺纹连接的公差配合及构造应符合GB/T20666的规定,紧固件规格和尺寸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可靠性。本工程的紧固件(含螺栓、螺钉等)室内采用 A2-70,室外采用A4-70,钢龙骨时采用A4-70+碳钢复合螺钉。铝合金门窗受力构件之间的连接不得采用抽芯铆钉。
塑料膨胀锚栓的塑料膨胀套管应采用原生的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制造,不得使用再生材料,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25mm,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应满足《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第6.2条的规定。
不锈钢螺栓强度设计值(N/mm2)
类别 | 组别 | 性能等级 | σb | 抗拉fs | 抗剪fv |
A (奥氏体) | A1、A2 A3、A4 | 50 | 500 | 200 | 190 |
70 | 700 | 280 | 265 |
3.9防火棉、保温棉和吸音棉:
防火棉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岩棉,密度不小于100kg/m3,熔点不小于1000℃。
保温棉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岩棉,密度不小于80kg/m3,导热系数不大于0.040W/(m·K),憎水率大于98%,质量吸湿率不大于1%,体积吸湿率不大于5%。
岩棉其他性能及质量应满足《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的规定。设置在墙体或幕墙面板上的应采用板材,应符合《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25975的规定,表面应有防潮铝箔覆盖。
吸音棉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玻璃棉板材,容重不小于32Kg/m3,降噪系数不小于0.8,憎水率大于98%,质量吸湿率不大于5%,其他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吸声用玻璃棉制品》JC/T 469的规定,表面应有防潮铝箔覆盖。
3.10隔热条:
穿条式隔热型材和后置隔热条采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不得采用PVC等其他材料,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1部分:聚酰胺型材 》GB/T23615.1-2017的规定。
浇筑式隔热条采用Ⅱ级聚氨酯隔热胶,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2部分:聚氨酯隔热胶》GB/T23615.2-2017的规定,并应提供隔热胶的性能检测报告,二级胶参数见下表:
材料性能 | |||
序号 | 原胶项目 | 单位 | 国标要求 |
1 | 原胶手动凝固时间 | s | ≤21 |
2 | 胶板项目 | Ⅱ级原胶制成的隔热胶样板 | |
3 | 外观质量 | 光滑、色泽均匀、无杂质 | |
4 | 负荷变形温度 | (0.455MPa)/℃ | ≥80 |
5 | 室温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 | J/m | ≥80 |
6 | 邵氏硬度 | HD | ≥70 |
7 | 室温抗拉强度 | Mpa | ≥34 |
8 | 断裂应变 | % | ≥20 |
9 | 低温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 | J/m | ≥65 |
3.11其他
本工程密封胶条采用硅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制品,邵氏硬度为70±5°并具有20%至35%的压缩度。玻璃支承垫块采用邵氏硬度为80~90°的氯丁橡胶,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密封胶条为挤出成型,支承垫块为压膜成型,并符合《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2009、《建筑橡胶密封垫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范》HG 3100-1989及《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2008的规定。
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选用中等硬度的聚胺基甲酸乙脂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填充材料采用聚乙烯泡沫棒材料,密度不大于37Kg/m3。
密封毛条应符合《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635-2011的规定,毛条的毛束应经过硅化处理,应使用加片型密封毛条。窗框与洞口间采用泡沫填缝剂填充时,应采用聚氨酯泡沫填缝胶,固化后的聚氨酯泡沫胶缝表面应做密封处理。门窗所用纱门、纱窗,应使用径向不低于18目的窗纱。
4、门窗主要加工、施工要求:
4.1对于铝合金门窗构件应严格按相应加工图纸要求进行加工,保证达到图纸所要求的精度要求;加工图纸应简洁清晰,技术要求具体明确,并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中第6条中的有关规定;
4.2按要求设计排水槽,排水槽的尺寸、数量、分布应保正排水系统的畅通,槽宽宜为5mm,长度宜为20~40mm。对有纱轨的推拉窗,内、外排水槽一般宜各开两个(内排水槽在室内侧、外排水槽在室外侧),内、外排水槽应错开设置,分别开在外窗关闭时没有窗扇的扇轨上。无纱轨的推拉窗不可设置内排水槽。面积大于3.5m2 的门窗可适当多开些排水槽,并在室外侧配置防风盖。
4.3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应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4.4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5所选门窗材料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中第3.1~3.5条中的有关规定;
4.6门窗加工前应根据图纸复合现场建筑门窗数量和洞口尺寸,洞口尺寸应满足规范要求;
4.7门窗安装施工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中第7条中的有关规定;
4.8固定窗框、金属附框的固定钢片,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30mm,表面应做热镀锌防腐处理。固定钢片安装位置应满足:角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固定钢片中心距离不应大于500mm;砌体墙不得使用射钉直接固定门窗。
5、相关标准、规范(主要):
5.1建筑、结构相关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9-2012
《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5.2通用规范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5.3幕墙相关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
《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JGJ321-2014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
的通知》建标[2015]38号文
5.4材料相关规范
(1)铝板相关规范
《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JG/T331-2011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17748-2016
《建筑外墙用铝蜂窝复合板》——JG/T334-2012
玻璃相关规范
《平板玻璃》--GB11614-2009
《超白浮法玻璃》JC/T2128-201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2014
《镀膜玻璃》--GB/T18915.1~2-2013
《中空玻璃》——GB/T*****-2012
《半钢化玻璃》——GB/T17841-2008
《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1~4-2009
钢板相关规范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8—201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19
《不锈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3280-2015
《不锈钢热轧钢板及钢带》——GB/T4237-2015
(5)石材相关规范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
《天然砂岩建筑板材》--GB/T23452-2009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16
《天然石灰石建筑板材》--GB/T23453-2009
《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JG/T328-2011
(8)紧固件相关规范
《六角头螺栓》--GB/T5782-2016
《1型六角螺母》--GB/T6170-2015
《平垫圈 A级》--GB/T97.1-2002
《标准型弹簧垫圈》——GB93-1987
《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2002
《自攻螺钉》--GB/T5282~5285-2017
《十字槽盘头螺钉》--GB/T818-2016
《十字槽沉头螺钉 第2部分 8.8级、不锈钢A2-70和有色金属CU2或CU3》--GB/T819.2-2016
《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T845-2017
《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T846-2017
《射钉》--GB/T18981-2008
《封闭型园头抽芯铆钉》—— GB/T12615.1~12615.4-2004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GB/T12618.1~12618.6-2006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2012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160-2017
其他材料规范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2016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25975-2018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17795-2019
《吸声用玻璃棉制品》JC/T 469-2014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984-2011
5.5门窗相关规范
《铝合金门窗》——GB/T8478-2020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5.6性能检测及验收相关标准
(1)幕墙检测及验收相关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19
《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8250-2015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5-201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
5.7地方规范或政府文件
(1)、北京市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20
《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 DB11-512-2017
6、特别注意事项
6.1当铝型材厂家无现成模具时,应开模生产,开模图须由设计单位书面确认。遇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相似型材代替时,须征得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订料。
6.2各类面材、型材、胶、配件等外露可视面均有颜色要求,施工单位应送样后由建设单位确认。
6.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应将变更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先行施工。
6.4所用到的标准、规范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国家与地方最新规范。
6.5本工程若有遗漏、前后矛盾或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沟通,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不良后果,设计未详之处按相关规范执行。
6.7附件:相关施工图纸(电子版)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2-******
大兴2-002A地块项目
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年生产能力在 及以上 | |||
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 生产许可证)》 |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 | |||
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投标人应具有****等类似工程(建议注明工程类别)供货业绩,在近***年内供货合同不少于****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
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 | 细项 | 评标标准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1 | 技术部分 | 1产品质量及保证措施 | 1、门窗结构及构造,对比技术要求,优于设计要求得3分,等于设计要求得1~2分; 2、抗风压性能3级;水密性能为2级;气密性能为7级;隔声性能为4级,且RW+Ctr≥37;外窗传热系数K≦1.1 分级指标K应为9级;外窗的隔热性能SHGC≦0.459 分级指标SHGC应为4级;外窗采光性能分级指标透光折减系数Tr应为3级;优于以上技术参数得3分,等于设计要求得1~2分 3、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优于要求得3分,等于要求得1~2分 4、门窗五金件及胶类对比设计要求,优于设计要求得3分,等于设计要求得1~2分。 | |
2生产供货能力及运输保障 | 1、有满足同一时期产品需求峰值的技术生产能力,具有很强的技术人员配置及生产加工能力,运输能力能保证供货及时,得3-4分。 2、基本满足同一时期产品需求峰值的技术生产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人员配置及生产加工能力,运输能力较强,得1-2分。 | |||
3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 | 1、施工方案详细,无缺项漏项。施工方案考虑与交叉工程的配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且有保障措施。针对本工程编制覆盖性较为全面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覆盖全过程,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5-8分。 2、施工方案较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较清晰,基本满足要求。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可行性一般,成品保护措施方案仅覆盖主要方面,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得1-4分。 | |||
4管理及服务 | 2、有完善的针对配合招标人和总包其他分包的施工和技术配合管理措施,得2分。 2、对配招标人和总包其他分包的施工和技术配合的管理措施可行一般,得0-1分。 | |||
5售后服务 | 1、服务组织体系完善,提供服务承诺且服务有保障,得3-4分。 2、有服务组织体系,提供服务承诺,但无有力保障措施得0-2分。 | |||
2 | 商务部分 | 1企业荣誉 | 参与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2分;获得过省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1 分;获得过市级一个及以上质量类奖的得 0.5分。同一企业按最高奖项得分,不得。 累计得分,最高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
2类似业绩 | 1、具有5个及以上类似业绩2分;具有4个类似业绩1分;具有3个及以下类似业绩0分。 | |||
3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 最优满分,以0.5分为级差,最低得0分 | |||
4投标人的商业信誉 | 近三年的供应商评价情况以及以往合作中无违约行情况(提供3份证明),得2分。 有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有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等,存在任意一项不得分。 | |||
5资质情况证明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质量等认证证书以及全面履行本招标项目的能力的资质证明,最优满分,以0.5分为级差,最低得0分。 | |||
6付款条件 | 是否响应标书要求,响应得1分,不响应得0分。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及对应页码索引。
致: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大兴2-002A地块项目铝合金门窗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税率:13%。设备交货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A地块,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招标人索赔。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投标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生产厂家 /代理商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体系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生产厂家的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5、投标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生产厂家授权书(格式参考可自拟)
致:招标人
我方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2、授权代表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含生产厂家)的业绩汇总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 价
1、报价汇总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1#楼 | ||
2 | 2#楼 | ||
3 | 3#楼 | ||
4 | 4#楼 | ||
总计: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税率: |
注:报价说明:
(1) 报价表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 投标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将按投标须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5) 报价为货物从工厂运至规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6) 本次招标项目为固定价,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税金、利润和风险、增值税等一切成本,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7) 投标报价应包括制造和组装货物过程中所有部件或材料已付和应付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8) 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同时应提交投标报价表编制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
2、报价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六、商务偏差表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 | 说明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易耗品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包含投标电梯的标准配置说明、主要部件配置及电梯功能表等资料,清单及表格格式由投标人提供。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技术规范根据建筑物群体功能及建筑师对建筑物外部造型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系统类型:
系统类型 | 材料规格 | |
玻璃栏杆 | 立 柱 | 95x10不锈钢板,材质S***** |
扶 手 | 铝合金,材质6063-T5,表面氟碳喷漆 | |
面 板 | 8钢化+1.52Pvb+8钢化(夹层镀膜玻璃) | |
铝合金 内开内倒耐火窗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耐火型材、91系列隔热耐火型材、101系列隔热耐火型材,材质6063-T5/(加强中挺材质6063-T6),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10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0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0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12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2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12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
铝合金 内开内倒窗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型材,材质6063-T5,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中空玻璃;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钢化中空玻璃 | |
铝合金 外平开门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型材,材质6063-T5,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中空玻璃 | |
铝合金 外平开窗 | 型 材 | 81系列隔热型材,材质6063-T5/T6,室外氟碳喷漆,室内喷粉 |
面 板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中空玻璃;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中空玻璃; |
2、门窗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2.1抗风压性能:
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P3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代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分级指标值 P3/kPa | 1.0≤P3<1.5 | 1.5≤P3<2.0 | 2.0≤P3<2.5 | 2.5≤P3<3.0 | 3.0≤P3<3.5 | 3.5≤P3<4.0 | 4.0≤P3<4.5 | 4.5≤P3<5.0 | P3≥5.0 |
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
本工程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应为3级。
2.2水密性能:
水密性能设计指标可按下式计算:
△P≥1000CμZWo
△P——任意高度Z处门窗的瞬时风速风压力差值,单位:Pa;
C——水密性能设计计算系数:对应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取值为0.5,其他非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取值为 0.4;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o——基本风压(kN/m2),应按GB****9的有关规定采用;
外门窗水密性能分级表
分级代号 | 1 | 2 | 3 | 4 | 5 | 6 |
分级指标值△P | 100≦△P<150 | 150≦P<250 | 250≦P<350 | 350≦P<500 | 500≦P<700 | △P≥700 |
注:第6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
本工程外门窗水密性能应为2级。
2.3气密性能:
气密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单位开启缝长分级指标值qL/[ m3/(m·h)] | 4.0≧qL.>3.5 | 3.50≧qL.>3.0 | 3.0≧qL.>2.5 | 2.5≧qL.>2.0 | 2.0≧qL.>1.5 | 1.5≧qL.>1.0 | 1.0≧qL.>0.5 | qL≦0.5 |
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 m3/(m·h)] | 12≥q2>10.5 | 10.5≧q2.>9.0 | 9.0≧q2>7.5 | 7.5≧q2.>6.0 | 6.0≧q2>4.5 | 4.5≧q2.>3.0 | 3.0≧q2.>1.5 | q2≦1.5 |
本工程外门窗气密性能应为7级。
2.4空气声隔声性能: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Rw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分级指标值RW+Ctr | 20≤RW+Ctr<25 | 25≤RW+Ctr<30 | 30≤RW+Ctr<35 | 35≤RW+Ctr<40 | 40≤RW+Ctr<45 | RW+Ctr≥45 |
本工程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应为 4 级,且RW+Ctr≥37。
2.5保温性能:
传热系数分级指标K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分级指标值K[W/(m2·K)] | K≥5.0 | 5.0>K≥4.0 | 4.0>K≥3.5 | 3.5>K≥3.0 | 3.0>K≥2.5 | 2.5>K≥2.0 | 2.0>K≥1.6 | 1.6>K≥1.3 | 1.3>K≥1.1 | K<1.1 |
根据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表的要求:外窗传热系数K≦1.1 分级指标K应为9级。
2.6隔热性能:
隔热性能分级指标SHGC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分级指标值SHGC | 0.7≧SHGC﹥0.6 | 0.6≧SHGC﹥0.5 | 0.5≧SHGC﹥0.4 | 0.4≧SHGC﹥0.3 | 0.3≧SHGC﹥0.2 | SHGC≦0.2 |
根据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表的要求:外窗的隔热性能SHGC≦0.459 分级指标SHGC应为4级。
2.7采光性能(外窗):
采光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分级 | 1 | 2 | 3 | 4 | 5 |
分级指标值Tr | 0.2≤Tr<0.3 | 0.3≤Tr<0.4 | 0.4≤Tr<0.5 | 0.5≤Tr<0.6 | Tr≥0.6 |
本工程外窗采光性能分级指标透光折减系数Tr应为3级:
2.8启闭力:
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升推拉窗等门窗,其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9反复启闭性能:
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
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本工程采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众多,现对其中主要材料加以分项说明,其中颜色和样式均需由施工单位按要求送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3、主要材料选用说明:
3.1玻璃:
玻璃原片外观质量、允许偏差等应满足《平板玻璃》GB11614优等品的要求,超白玻璃应符合《超白浮法玻璃》JC/T2128优等品的要求。原片及深加工应为同一厂家,钢化镀膜玻璃应先钢化后镀膜,经加工后的产品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半钢化玻璃》GB/T17841、《镀膜玻璃》GB/T18915.1~2、《中空玻璃》GB/T*****和《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等的有关规定。防火玻璃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的规定,均质钢化玻璃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的规定。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玻璃如下:
编号 | 型号/规格 | 玻璃 K值 | 整窗 K值 | 遮阳 系数 | 可见光 透射比 | 备注 |
GL-1 | 6超白钢化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 ≦1.8 | ≦0.45 | ≥0.4 | ≦0.16 | 入户门头 |
GL-2 | 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5钢化(双银LOW-E)+16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0.74 | ≦0.45 | ≥0.4 | ≦0.16 | 铝合金耐火 |
GL-3 | 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6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0.74 | ≦0.45 | ≥0.4 | ≦0.16 | 铝合金耐火 |
GL-4 | 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双银LOW-E)+12Ar(暖边)+8钢化高硼硅钢化中空玻璃 | ≦0.74 | ≦0.45 | ≥0.4 | ≦0.16 | 铝合金耐火 |
注:玻璃边缘应进行倒棱磨边处理,点式幕墙玻璃、全玻璃幕墙的玻璃应精磨边处理。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中的中空玻璃应采用丁基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宽度应按图纸设计和计算要求且不应小于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用于雨篷、采光顶、室外栏杆等处夹层玻璃,采用Pvb胶片的夹层玻璃安装后有裸露边时,裸露边应采用专用封边剂封边处理。中空Low-e玻璃的Low-e膜应位于中空层靠室外侧。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玻璃种类 | 公称厚度(mm) | 最大许用面积(㎡) |
钢化玻璃 | 4,5 6 8 10 12 15,19 | 2.0 3.0 4.0 5.0 6.0 供需双方商定 |
夹层玻璃 | 6.38 6.76 7.52 8.38 8.76 9.52 10.38 10.76 11.52 12.38 12.76 13.52 | 3.0 5.0 7.0 8.0 |
注:采用10mm厚度以上超白平板玻璃优等品生产的钢化玻璃,其面积可适当加大,具体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
3.2金属板:
本工程采用2.5mm厚单层铝板(局部采用3.0mm厚单层铝板),牌号为3003,试样状态为H24,表面为氟碳喷涂(三涂)处理,平均涂层厚度不小于40μm,最小局部涂层厚度不小于35μm,PVDF树脂占树脂原料的质量比不应低于70%,氟碳涂层应提供25年的质量保证,且25年内氟碳涂层颜色无明显变化,其他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JG/T331-2011的要求。
本工程采用3.0mm或4.0mm厚穿孔铝板,牌号为3003,试样状态为H24,表面为氟碳喷涂(三涂)处理,双面喷涂,平均涂层厚度不小于35μm,最小局部涂层厚度不小于30μm,PVDF树脂占树脂原料的质量比不应低于70%,氟碳涂层应提供25年的质量保证,且25年内氟碳涂层颜色无明显变化,其他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JG/T331-2011的要求,穿孔率及范围以建筑方案为准。
铝单板强度设计值(N/mm2)
牌号 | 合金状态 | σ0.2 | 抗拉强度f tαl | 抗剪强度fναl |
3003 | H24 | 115 | 100 | 60 |
3004 | H24 | 170 | 145 | 85 |
5005 | H24、H34 | 115 | 100 | 60 |
3.3石材:
本工程采用25mm厚光面花岗岩板材,应选用火成岩,其体密度不小于2.56g/cm3,吸水率不大于0.4%,干燥及水饱和弯曲强度不小于 8.3 Mpa,干燥及水饱和压缩强度不小于130Mpa,抗冻系数不小于80%,单块面积不大于1.5m2。其外观质量、槽孔尺寸及偏差等应满足《干挂饰面石材》GB/T32834-2016的规定,其中尺寸偏差应满足A项的要求。放射性IΓ应不大于2.8,采用同一矿脉的石材。表面应进行六面防护处理,选用的饰面型防护剂应满足《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优等品的要求。水平倒挂、外倾斜的石材内表面应设置加强网,具体做法为石材背面满涂环氧树脂胶粘贴耐碱玻璃纤维密目网布(厚度不小于1.0 mm)。耐碱玻璃纤维密目网布单位面积质量≥300g/m2,经向和纬向拉伸断裂强力≥2000N/50mm,质量应满足JC/T841-2007中规定的要求。
3.4不锈钢:
本工程采用的不锈钢材质为奥氏体不锈钢,牌号为06Cr19Ni10(ISC数字代号为S30408),暴露于室外或处于高腐蚀环境的不锈钢承重构件应采用牌号为06Cr17Ni12Mo2(ISC数字代号为S*****)的不锈钢(包括背栓、点式幕墙驳接件、不锈钢板(含门套等)、不锈钢排水沟、不锈钢防虫网等)。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5-2012、《不锈钢冷扎钢板及钢带》GB/T3280、《不锈钢热扎钢板及钢带》GB/T4237、《建筑幕墙用不锈钢通用技术条件》GB/T34472-2017等的要求。
3.5铝合金型材
本工程采用的铝型材其质量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6-2017中的规定,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的要求,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超高精级的要求。门窗型材的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壁厚:外门不应低于2.2mm,外窗不应低于1.8mm。
幕墙型材室内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喷粉处理,室外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氟碳喷漆(三涂)处理,与结构胶接触部位采用阳极氧化处理(AA15)。
门窗型材室内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喷粉处理,室外外露可视部位表面采用氟碳喷漆处理。
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面处理方法 | 膜层级别 (涂层种类) | 厚度t/μm | 检测方法 | ||
平均膜厚 | 局部膜厚 | ||||
阳极氧化 | AA15 | t≥15 | t≥12 | 测厚仪 | |
电泳涂漆 | 阳极氧化膜 | B | t≥10 | t≥8 | 测厚仪 |
漆膜 | B | - | t≥7 | 测厚仪 | |
复合膜 | B | - | t≥16 | 测厚仪 | |
喷粉 | - | 60≤d≤120 | t≥40 | 测厚仪 | |
氟碳喷漆 | 二涂 | - | t≥30 | t≥25 | 测厚仪 |
三涂 | - | t≥40 | t≥34 | 测厚仪 |
铝合金型材强度设计值fa(N/mm2)
合金牌号 | 状态 | 壁厚(mm) | 强度设计值fa(N/mm2) | ||
抗拉、抗压 | 抗剪 | 螺栓连接承压 | |||
6063 | T5 | 不区分 | 90 | 55 | 185 |
6063 | T6 | 不区分 | 150 | 85 | 240 |
3.6胶类:
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14的规定。不承受荷载的第二道密封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01的规定;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24266-2009的规定。建筑幕墙用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2017的规定。石材幕墙用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23261-2009的规定,石材幕墙金属挂件与石材间粘结固定材料应符合《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T 887-2001的规定。防火密封胶应符合《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的规定。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应采用同一品牌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在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各类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7开窗器
消防排烟用电动开窗器应接入消防联动系统,消防联动时应在60s内达到设计工作位置,并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开窗器的技术要求应由专业厂家校核后确定,根据实际指标初选开窗器型号后,经由业主、建筑师及幕墙设计单位审核后,方可确定型号样式,外观等需经业主及建筑师看样定。
3.8门窗五金件:
本工程门窗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要求,合页、滑撑、风撑、地弹簧、滑轮等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其反复启闭性应满足门窗反复启闭性能要求。五金件应符合《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3098.1~17的规定,螺纹连接的公差配合及构造应符合GB/T20666的规定,紧固件规格和尺寸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可靠性。本工程的紧固件(含螺栓、螺钉等)室内采用 A2-70,室外采用A4-70,钢龙骨时采用A4-70+碳钢复合螺钉。铝合金门窗受力构件之间的连接不得采用抽芯铆钉。
塑料膨胀锚栓的塑料膨胀套管应采用原生的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制造,不得使用再生材料,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25mm,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应满足《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第6.2条的规定。
不锈钢螺栓强度设计值(N/mm2)
类别 | 组别 | 性能等级 | σb | 抗拉fs | 抗剪fv |
A (奥氏体) | A1、A2 A3、A4 | 50 | 500 | 200 | 190 |
70 | 700 | 280 | 265 |
3.9防火棉、保温棉和吸音棉:
防火棉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岩棉,密度不小于100kg/m3,熔点不小于1000℃。
保温棉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岩棉,密度不小于80kg/m3,导热系数不大于0.040W/(m·K),憎水率大于98%,质量吸湿率不大于1%,体积吸湿率不大于5%。
岩棉其他性能及质量应满足《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的规定。设置在墙体或幕墙面板上的应采用板材,应符合《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25975的规定,表面应有防潮铝箔覆盖。
吸音棉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玻璃棉板材,容重不小于32Kg/m3,降噪系数不小于0.8,憎水率大于98%,质量吸湿率不大于5%,其他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吸声用玻璃棉制品》JC/T 469的规定,表面应有防潮铝箔覆盖。
3.10隔热条:
穿条式隔热型材和后置隔热条采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不得采用PVC等其他材料,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1部分:聚酰胺型材 》GB/T23615.1-2017的规定。
浇筑式隔热条采用Ⅱ级聚氨酯隔热胶,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2部分:聚氨酯隔热胶》GB/T23615.2-2017的规定,并应提供隔热胶的性能检测报告,二级胶参数见下表:
材料性能 | |||
序号 | 原胶项目 | 单位 | 国标要求 |
1 | 原胶手动凝固时间 | s | ≤21 |
2 | 胶板项目 | Ⅱ级原胶制成的隔热胶样板 | |
3 | 外观质量 | 光滑、色泽均匀、无杂质 | |
4 | 负荷变形温度 | (0.455MPa)/℃ | ≥80 |
5 | 室温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 | J/m | ≥80 |
6 | 邵氏硬度 | HD | ≥70 |
7 | 室温抗拉强度 | Mpa | ≥34 |
8 | 断裂应变 | % | ≥20 |
9 | 低温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 | J/m | ≥65 |
3.11其他
本工程密封胶条采用硅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制品,邵氏硬度为70±5°并具有20%至35%的压缩度。玻璃支承垫块采用邵氏硬度为80~90°的氯丁橡胶,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密封胶条为挤出成型,支承垫块为压膜成型,并符合《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2009、《建筑橡胶密封垫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范》HG 3100-1989及《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2008的规定。
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选用中等硬度的聚胺基甲酸乙脂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填充材料采用聚乙烯泡沫棒材料,密度不大于37Kg/m3。
密封毛条应符合《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635-2011的规定,毛条的毛束应经过硅化处理,应使用加片型密封毛条。窗框与洞口间采用泡沫填缝剂填充时,应采用聚氨酯泡沫填缝胶,固化后的聚氨酯泡沫胶缝表面应做密封处理。门窗所用纱门、纱窗,应使用径向不低于18目的窗纱。
4、门窗主要加工、施工要求:
4.1对于铝合金门窗构件应严格按相应加工图纸要求进行加工,保证达到图纸所要求的精度要求;加工图纸应简洁清晰,技术要求具体明确,并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中第6条中的有关规定;
4.2按要求设计排水槽,排水槽的尺寸、数量、分布应保正排水系统的畅通,槽宽宜为5mm,长度宜为20~40mm。对有纱轨的推拉窗,内、外排水槽一般宜各开两个(内排水槽在室内侧、外排水槽在室外侧),内、外排水槽应错开设置,分别开在外窗关闭时没有窗扇的扇轨上。无纱轨的推拉窗不可设置内排水槽。面积大于3.5m2 的门窗可适当多开些排水槽,并在室外侧配置防风盖。
4.3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应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4.4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5所选门窗材料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中第3.1~3.5条中的有关规定;
4.6门窗加工前应根据图纸复合现场建筑门窗数量和洞口尺寸,洞口尺寸应满足规范要求;
4.7门窗安装施工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中第7条中的有关规定;
4.8固定窗框、金属附框的固定钢片,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30mm,表面应做热镀锌防腐处理。固定钢片安装位置应满足:角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固定钢片中心距离不应大于500mm;砌体墙不得使用射钉直接固定门窗。
5、相关标准、规范(主要):
5.1建筑、结构相关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9-2012
《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5.2通用规范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5.3幕墙相关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
《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JGJ321-2014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
的通知》建标[2015]38号文
5.4材料相关规范
(1)铝板相关规范
《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JG/T331-2011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17748-2016
《建筑外墙用铝蜂窝复合板》——JG/T334-2012
玻璃相关规范
《平板玻璃》--GB11614-2009
《超白浮法玻璃》JC/T2128-201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2014
《镀膜玻璃》--GB/T18915.1~2-2013
《中空玻璃》——GB/T*****-2012
《半钢化玻璃》——GB/T17841-2008
《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1~4-2009
钢板相关规范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8—201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19
《不锈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3280-2015
《不锈钢热轧钢板及钢带》——GB/T4237-2015
(5)石材相关规范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
《天然砂岩建筑板材》--GB/T23452-2009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16
《天然石灰石建筑板材》--GB/T23453-2009
《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JG/T328-2011
(8)紧固件相关规范
《六角头螺栓》--GB/T5782-2016
《1型六角螺母》--GB/T6170-2015
《平垫圈 A级》--GB/T97.1-2002
《标准型弹簧垫圈》——GB93-1987
《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2002
《自攻螺钉》--GB/T5282~5285-2017
《十字槽盘头螺钉》--GB/T818-2016
《十字槽沉头螺钉 第2部分 8.8级、不锈钢A2-70和有色金属CU2或CU3》--GB/T819.2-2016
《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T845-2017
《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T846-2017
《射钉》--GB/T18981-2008
《封闭型园头抽芯铆钉》—— GB/T12615.1~12615.4-2004
《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 GB/T12618.1~12618.6-2006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2012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160-2017
其他材料规范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2016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25975-2018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17795-2019
《吸声用玻璃棉制品》JC/T 469-2014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984-2011
5.5门窗相关规范
《铝合金门窗》——GB/T8478-2020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5.6性能检测及验收相关标准
(1)幕墙检测及验收相关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19
《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8250-2015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5-201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
5.7地方规范或政府文件
(1)、北京市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20
《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 DB11-512-2017
6、特别注意事项
6.1当铝型材厂家无现成模具时,应开模生产,开模图须由设计单位书面确认。遇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相似型材代替时,须征得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订料。
6.2各类面材、型材、胶、配件等外露可视面均有颜色要求,施工单位应送样后由建设单位确认。
6.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应将变更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先行施工。
6.4所用到的标准、规范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国家与地方最新规范。
6.5本工程若有遗漏、前后矛盾或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沟通,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不良后果,设计未详之处按相关规范执行。
6.7附件:相关施工图纸(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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