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JCFW-1标段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JCFW-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路养护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阿拉善盟2024年G307线K1426+195-K1432+025等6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4〕968号)、《关于阿拉善盟省道311线K532+950-K533+20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4]864号)、《关于2024年阿拉善盟G1817 K160+000-K197+000段等3个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4〕1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公路养护资金,招标人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及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2.1.1 S218线乌力吉口岸至中卫公路K72+192-K104+000、K134+000-K142+573段为三级公路,路基宽8.5m、路面宽6.0(8.0)m,病害主要以横缝、纵缝为主,局部路段存在沉陷、块裂等病害,且该路段路面狭窄,行车不安全,近年来交通量增大,重载车辆增多,水毁等灾害也时有发生。为改善该路运行状况,保障行车安全,拟计划对该路段采取修复性养护的手段进行处治,对K85+400处苏宏图养护站维修改造。

2.1.2 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657+000-K690+518段为三级公路,该段公路于2011年修建完成,路基宽8.5m,路面宽6.0m,路面病害主要为横缝、纵缝、块裂及局部沉陷,且该路段路面狭窄,行车不安全,交通量大,重载车辆多,水毁等灾害也时有发生。为改善该路运行状况,提高服务水平,保障行车安全,拟计划对该路段采取修复性养护的手段进行处治,K690+500左侧7公里处乌力吉养护站维修改造。

2.1.3 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768+156-K864+261段为三级公路,该段公路于2011年修建完成,路基宽8.5m,路面宽6.0m,路面病害主要为横缝、纵缝、块裂及局部沉陷,且该路段路面狭窄,行车不安全,交通量大,重载车辆多,水毁等灾害也时有发生。为改善该路运行状况,提高服务水平,保障行车安全,拟计划对该路段采取修复性养护的手段进行处治。

2.1.4 G1817乌银高速公路下行线K160+000-K197+000段37公里为高速公路,该段公路于2010年修建完成,原旧路路基横断面形式两种:路基宽26.0米,路面宽11.25×2米;路基宽24.5米,路面宽10.50×2米。路面病害主要为横纵裂缝、块裂、网裂、龟裂、部分路段存在沉陷,沉陷处基层破损。局部防护、排水设施损毁。拟对该路段采取修复性养护的手段进行处治。

2.1.5 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523+998-K636+823段112.825公里。该公路为2009年修建的三级公路,路基宽8.5m(9.0m、7.0m),路面宽6.0m(9.0m),路面病害主要为横缝、纵缝、块裂及局部沉陷,且该路段交通量大,重载车辆多,水毁等灾害时有发生。拟对该路段采取修复性养护的手段进行处治。

2.1.6 S311线K532+950-K533+20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现有公路为三级公路,路基宽8.5米。K532+950至K533+205段道路主要崩塌、落石灾害为主,目前该段边坡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落石直接冲撞路基路面及公路相关设施,已形成多处路面坑槽,随着近年来降雨频发,边坡崩塌有进一步发展趋势,对公路安全运营造成威胁,需对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本次主要工程措施为:路堑防护治理。

2.2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竣工验收鉴定书之日止(即:具备检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工程范围

招标内容

JCFW-1

S218线乌力吉口岸至中卫公路K72+192-K104+000、K134+000-K142+573段;

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657+000-K690+518段;

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768+156-K864+261段。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等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等

JCFW-2

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523+998-K636+823段;

G1817乌银高速公路下行线K160-K197段;

省道311线K532+950-K533+205段。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和灾害防治等工程等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等

JCFW-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1.S218线乌力吉口岸至中卫公路K72+192-K104+000、K134+000-K142+573段******元;2.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657+000-K690+518段******元;3.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768+156-K864+261段*******元)

JCFW-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1.G1817乌银高速公路下行线K160+000-K197+000段******元;2.S311线武川至额济纳旗公路K523+998-K636+823段*******元;3.S311线K532+950-K533+205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379元。)

施工过程质量抽检工程实体检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内交公路函〔2024〕1004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频率、检测项目,开展相关检测。原材料检测严格把控原材料及外购材料质量,对水泥混凝土所用水泥与碎石,各结构层所用水泥、碎石、沥青等原材料全参数进行抽检。

具体检测内容及频率按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及委托的监督部门要求执行,并满足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及行业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并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已在本项目中标的施工承包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有(或依托)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获取。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网上、现场办理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上传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分册》。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139*****379(一证通)、0483-*******(内蒙古CA);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471-888(一证通)、0471-*******(内蒙古CA)。

5.3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等),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网上获取文件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下载已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电子“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二次修改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开标签到:本项目开标活动全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只需在网上签到即可(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分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一览表情况。

6.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

8.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8楼

电 话:0483-*******

邮政编码:******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及阿拉善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6楼

联 系 人:白皓

电 话:048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526

招标代理机构: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8*****684

10.招标日程安排

招标日程安排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相关补遗文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项目

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CFW-1

JCFW-2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资质等级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含相应检测项目参数)并在有效期内。

分包人资格要求

桥梁工程检测要求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并在有效期内;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要求具有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并在有效期内;

房建工程检测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其中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JCFW-1

JCFW-2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JCFW-1

JCFW-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JCFW-1

JCFW-2

项目负责人

1名

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桥梁3个专业,取得道路专业的视为同时具有公路及材料2个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投标人签到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当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优先推荐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最大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再推荐。

2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期),且投标函中填写的服务期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服务期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及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各条线路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各条线路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检测工作建议书:40分

项目负责人:2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形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2.2.4(1)

检测工作建议书

(40分)

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的动员周期及安排(5分)

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的动员周期及安排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得3-5分。

检测方案及方法(18分)

检测方案具体、详细、科学;检测方法先进;检测工序安排合理,得10.8-18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确保检测质量的措施(6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力,程序严格,措施易于实施,得3.6-6分。

安全保障体系及确保安全的措施(6分)

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周密,含有鼠疫防控措施,操作性针对性强,得3.6-6分。

后续服务(5分)

具有后续服务计划,措施周密,得3-5分。

2.2.4(2)

项目负责人(20分)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15分。

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竣(交)工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提供1项加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2.4(3)

业绩

(25分)

近5年承担的公路项目

检测任务(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20分;

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检测任务,含有路基工程检测内容加2.5分,含有路面工程检测内容加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同一业绩含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内容时可累计计算。

2.2.4(4)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2.2.4(5)

评标价

(10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则E=0.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检测工作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工作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负责人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E。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E。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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