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综合布线第二次招标公告
楼宇综合布线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楼宇综合布线(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YKGJGX-W1001 三、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 99.1万元 ; 2.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0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各投标人在2024年8月19日19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踏勘人信息,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到踏勘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踏勘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并填写现场踏勘函,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双方签字的踏勘函的作无效标处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联 系 人:何工 3.联系电话:158*****862 4.踏勘地址:另行通知 5.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涉及到对楼宇强弱电施工。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对学校现状有足够详细的了解,并具有优化设计和实施交付能力。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将可能影响安装的所有不能满足的条件和因素都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包括需要现场条件与安装规范不一致需处理的等所有需要增加的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学校官网》(www.nudt.edu.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三)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025-******** |
标签: 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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