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工会委员会包头西行车公寓健身设施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工会委员会包头西行车公寓健身设施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工会 委员会包头西行车公寓健身设施设备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FJGYD-GH-2024-0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工会 委员会包头西行车公寓健身设施设备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包头房建公寓段工会委员会,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西行车公寓健身设备设施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内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谈判人须为所需采购设备设施的生产制造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谈判人应具备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谈判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4:3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74号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09:30,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74号包头房建公寓段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凡有意参与谈判的商家,请于2024年8月14日17时00分前递交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邮箱号********@qq.com,报名格式统一为:“位+包头房建公寓段包头西行车公寓健身设备设施项目+采购编号”,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将参加公开竞争性谈判议价,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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