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口岸中学食堂实施购买服务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江苏省口岸中学食堂实施购买服务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省口岸中学食堂实施购买服务委托运营,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口岸中学,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人须知

1.项目名称:江苏省口岸中学食堂实施购买服务委托运营项目

2.项目内容:食堂劳务外包

3.项目规模:全校就餐需求师生约3000人,提供餐食为早餐、午餐、晚餐。学校有单独新疆班民族风味食堂。

4.项目运营额:运营费用由主辅食材费、服务费(包括从业人员费和管理劳务费)(管理劳务费在报价中列出)和水电气基本用量费用等组成。

主辅食材费:中标方负责开具食材辅料等需求清单,食材等采购成本不低于总营业收入的75%,应于每月初提供上一个月食材费票据(税票及手续齐全的验货单),经招标方审核、确认后,由招标方直接支付给食材中标供应商。

服务费:分为从业人员费和管理劳务费,其中,从业人员费支付方式为中标方每月初提供上一个月的人员经费发放表,经招标方审核、确认后,直接转到中标方账户。从业人员费不超过总营业收入的17%。管理劳务费:每学期结算一次,学校不定期开展师生代表参加的就餐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为合格,学校依据餐费余额、假期可能发生的费用等因素给予中标方总收入的3%-4%的管理劳务费;若满意度达不到85%,按照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总收入的0.5个百分点计算,直到扣完。

5.服务期限:两年,第1个一年的前6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不能满足服务约定,随时终止合同,按实结算服务期内相关费用,并扣除中标人相应服务期内的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中小学学校或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餐规模达到2000人(含)以上食堂运营管理的经营业绩,以上食堂运营管理的有效合同期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用户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及用户单位固定电话(原件备查);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人员要求:

拟派遣服务人员需为年龄满18周岁且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管理团队人员由中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聘请和安排,应有项目负责人(经理)1名、厨师长1名、三级(含)以上厨师、营养师、安全管理员、售餐员、财务、保洁员等若干名。中标人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具体人员数量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齐。负责人(经理)应具有2年及以上食堂服务外包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需由中标单位与学校协商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须得到校方书面同意。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付款方式:学校每月将经审定的人员经费打至中标方账户,每学期的满意度测评达到校方要求后按中标的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中标方。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

1.公告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节假日休息);

2.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5:30前(节假日休息)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短视频基地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省口岸中学

联系人:孙老师,159*****922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口路26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189*****701

地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短视频基地3层

标签: 购买服务 食堂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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