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第七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第七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已于2016年8月5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报名不足三家现发布“淅川县福森志远学校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淅川县福森志远学校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HLZB-*******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供餐企业,作为淅川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食堂供餐托管服务单位。并依法接受相关职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三、标段划分:
第七标段:福森志远学校,约2100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食堂供餐托管服务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本项目领域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3、投标人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有相关资质的餐饮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之日)。
5、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在淅川县2016—201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中投报一个标段。报多个标段者,所有投标报名均按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食堂供餐托管服务报名须提供材料: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食品监督部门出具的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证明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或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证明)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淅川县福森志远学校
联 系 人:刘校长
电 话:135*****604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5*****672
2016年8月23日






标签: 营养改善计划 学生 农村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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