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公告

关于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公告

关于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09 18:45

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办河湖〔2024〕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法人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磨山河、石安河是区域重要的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生态及景观河道。石安河北起石梁河水库,南至安峰山水库,中段流经东海县建成区。石安河全长约55千米,总集水面积为420平方千米。磨山河属沂沭泗水系、新沭河支流,西起石安河青湖闸,东至新沭河,全长10.7千米,流域面积49平方千米。

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包括水安澜、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发展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堤岸功能完善、水域空间修复、水系连通、水环境治理、水文化保护修复与宣传推广、河湖岸线管理保护以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与施工,总投资为726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现场勘测、设计方案比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概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2.3.2采购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内容(含设计变更)。

2.3.3施工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范围

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为交钥匙工程、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竣工图编制为准。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对现状道路、绿地及既有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2.3.4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类审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3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2024年年底前,当年建设任务形象进度要达到100%。完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等级二级。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审查、报批,通过施工图审查。

2.5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要求标准。绿化工程养护期二年(养护要求为二级养护),养护期从绿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或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5)施工设备要求: /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应同时满足下述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0)信用等级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为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备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情况,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并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含牵头人在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为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投标须知1.4.2规定。

3.3其他说明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中。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原因审查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2024年 8 月 9 日至2024年 8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水利工程,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张工0518-********

5.1.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17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请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 日9时00分。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6.2.2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6.2.3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总承包单位人员)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2.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6.2.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 及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2.7投标人必须在当日开标时间前进行签到,否则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过程,投标人在签到时,需填写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设计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5.施工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6.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7.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8.施工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9.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10.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1.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3.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4.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5.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2、8.5项规定

16.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7.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S=T*A+M*(1-A)

M=(a1+a2+…+an)/n

T为最高限价;A为最高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认;M为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当有效投标数n≤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n≥6时,取剔除其中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n≥11时,按照排序取剔除其中2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7260万元。其中(1)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260 万元;(2)施工及设备采购费最高限价:70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勘察设计费、施工及设备采购)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4分值构成(总分W=100

W=A+B

A: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

(2)业绩评分标准:3分;

(3)项目管理机构:11分;

B:

(4)设计方案:15分;

(5)施工方案:14分;

(6)采购管理方案:2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55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满分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55分

(2)

业绩(3分)

企业(联合体任一成员相应满足即可)业绩

1、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得1分。

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或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企业业绩和负责人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负责人业绩得分优先。

2分

负责人(联合体任一成员相应满足即可)业绩

投标人拟任相关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单项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或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得1分。

企业业绩和负责人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负责人业绩得分优先。

1分

(3)

项目管理机构(11分)

设计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1分

设计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

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完整(水利、给排水、结构、建筑、电气、岩土、造价),每具有一个专业的中级职称,得0.3分,每具有一个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最多得2.5分;相应设计人员同时具有以上专业国家级注册证书的得0.5分,最多得2.5分;

本项满分5分,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5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分。

1分

施工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

组织机构完善,施工、质检、安全、材料、资料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得2分,缺1项扣0.4分,最多扣2分。施工人员中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4分。

4分

(4)

设计方案

(15分)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准确理解本项目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分

勘察、设计方案

1、主要勘察方法、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水文化设计内容充分、合理,符合当地历史文化需求,与工程相融合,符合幸福河湖建设要求;智慧化监管设施建设设计内容充分、合理,符合幸福河湖建设要求,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分

设计方案管理措施

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质量、进度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对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服务承诺内容合理可行,驻工设计代表、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派驻人员满足要求,服务周到及时。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5)

施工方案(14分)

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河道堤岸修复工程及新建涵洞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智慧化监管设施建设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分

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资源配备计划

设备、劳动力、材料和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满足工程需要,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后期养护、维护 措施

承诺养护、维护2年,得0.5分,否则为0分;

后期养护方案及相应措施可行,最高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最高得1分,无表述不得分。

1分

(6)

采购管理方案(2分)

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检验及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并

承诺按照业主要求采购的,得1分;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检验措施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分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②须将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项目职称类别、等级、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国家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不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所有人员必须本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总承包单位人员提供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为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9.1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9.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现场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

地 址: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院内

联系人:潘荣生 电话:05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邮 编:******

联系人:佘彤彤、魏志远 电话:187*****019 025-********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黄工:158*****880(造价)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787

周梦雪152*****303

魏飞182*****191

电话

公司客服: **********

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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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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