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大量元素水溶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红寺堡区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大量元素水溶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寺堡区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大量元素水溶肥采购 | ||
品目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18: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晓玲、高雪梅、刘涛、李静、朱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5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 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 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 用 中 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9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 注 1:3.3、3.4、3.5、3.6 条款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 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 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 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时间 2024-08-09 17:10:00 至 2024-08-1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08-20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8-20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 宁 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 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 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 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 点:吴忠市政务大厅三楼 134 窗口或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 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西部 CA 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办理。 (2)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 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 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响应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 ,请打 0951-******* 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全流程见面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 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 行响应文件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 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 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联系方式: 153*****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伍英
电话: 153*****5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黄晓玲、高雪梅、刘涛、李静、朱静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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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8-09
标签: 农业生产防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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