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XZBL-*****
一、招标条件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已由尼木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尼发改字【2024】408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灌木恢复区域建设,建设面积约47.9万m?, 播撒草籽面积 47.9万m?,种植江孜沙棘约48.8万株,金露梅48.8万株;覆盖 种植土约5.98万m?, 修建生态护岸2.8km, 修建生态围栏约 3.0km;乔木恢复区域建设,建设面积约8.6万m?, 播撒草籽面积8.6万m?,种植旱柳、光核桃和紫叶李各0.7万株,覆盖种 植土约0.86万m?, 建设生态围栏3.8km; 边坡植被补种区域建 设,建设面积约6.8万m?, 播撒草籽面积6.8万m?,种江孜沙 棘13.9万株,覆盖种植土约0.27万m?, 建设生态围栏2.8km。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尼木县县城下游尼木玛曲塔荣镇和尼木乡段。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1个园林绿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地址:拉萨市
联系人:旦增罗卜
联系电话:155*****13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附2号
联系人:葛亮联系电话:181*****299
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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