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热敏纸采购需求公告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热敏纸采购需求公告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计划对热敏纸进行采购,具体需求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清单要求

项目名称: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热敏纸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七星岗院区热敏纸配送。

采购范围:详见热敏纸采购清单(附件1),在实际采购中,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最终按实结算。

服务期限:1年。

二、质量要求

(一)竞标人需提供竞标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不限于产品品牌、产地、热敏纸采购清单(附件1)中打“※”号的样品等。

(二)按照技术参数及包装要求提供成品样品及检验报告。

(三)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四)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原厂合格品。

(五)货物包装要求: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防震。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毁损或灭失,中标人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该批货物的一切损失。

(六)中标人应按采购清单(附件1)要求提供同参考品牌(或相当于)品牌产品,产品的品名、规格、单位应符合上述要求。

(七)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不低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若投标人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应答)。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八)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需在2小时内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厂家应在8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给予书面回复。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九)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投标人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十)维修配件

中标人或厂家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服务要求

(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始送货。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采购指令后2日内到货(紧急物资,4小时内到货),如中标人延期交货 (非中标人原因除外),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具体是每延期一日按200元由中标人赔付采购人,另外,采购人有权因此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科库房(或采购人指定的冉家坝院区、七星岗院区科室内)。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配送人员应与采购人库管员当面清点、检查质量、规格等,双方签字确认。

备注:医院库管员为非专业质量检测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仅是对产品送货时的数量、规格、型号、产品外观和使用功能进行认真检查,如在使用过程中产品出现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该产品进行更换。如数量较多,处以该批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减。若发现中标人有两次以上配送货物质量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资料等,并随时了解跟进情况。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热敏纸品名、规格等与采购合同一致,质量合格,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3在货物使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使用正常。

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库管员确认。

3.产品在配送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确认。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需求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说明

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包含:产品价、运输费、配送费、保险费、质保期有关服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最终按实结算。

五、货款支付

(一)采购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库管员统一签署货物验收表(单)。

(二)每月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结算,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三)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送货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货款。

六、竞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供应业绩1个(以提供项目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为准)。

七、标书内容

(一)竞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业绩等。

(二)满足本次需求公告技术要求的质量承诺、廉洁承诺(承诺但不限于在此次竞标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竞标报价书应包括:产品单价、总价及报价说明。单价及各项费用,竞标单位如有漏报,一律不补。

(四)营业执照、业绩、法人授权书、样品、检测报告。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竞标人公章。

八、竞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竞标文件除按以上要求编制,确保竞标文件的真实、正确外,还应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肆份(一正三副),由竞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装订密封后加盖竞标单位印章,按报名审核后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专人送达,现场开标。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书视为无效

1.在比选议价期间与我院比选议价小组成员不正常接触;2.未加盖单位公章;3.偷换概念、以次充好;4.竞标人使用虚假资料。

十、其它要求

(一)需求公告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竞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采购需求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无论比选议价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议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采购人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四)比选竞标须自备真实产品完整样品,供查验评估,原则上不予退还。

十一、竞价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二)资料提交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前。

(三)报名提交材料: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各供应商、厂家登陆我院官网后,查看招标信息板块--供应商登录,经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报名。报名审核情况可在截止日期后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具体议价时间将通过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予以通知,收到通知后即可登录网站进行确认。

(四)报名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线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十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议法

注:本次竟争性比选议价为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形式,非招标组织形式。比选议价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以产品可靠性、质量稳定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和售后服务可靠性等因素由比选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议,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再经医院决策性会议讨论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由采购科室直接联系中标单位。如递交报名资料,视为完全了解、尊重我院的采购方式。

十四、联系方式:

陈老师 023-********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敏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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