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FW-2024-18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30 万元,招标人为正阳县正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正阳县城区道
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标段; (003)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
租赁服务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缴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
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缴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
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缴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
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需提供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 cdzbtwo@163.com 获取招标文
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收到上述资料待
审核合格并交款后,将招标文件回传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如不及时查收自
行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 95 号楼 2 楼会议室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 95 号楼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正阳县正鑫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概况
2.1 项目名称:正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劳务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址:正阳县城区;
2.3 招标内容: 包含但不仅限于:
(1)道路清扫保洁劳务服务:道路清扫、河道、绿化带等保洁;垃圾收集点、公厕和中转
站管理及运维等,配合做好市、县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
等)中的环境卫生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
(2)车辆租赁服务:生活垃圾收集,垃圾清运至垃圾焚烧厂,主次干道洒水降尘等,雨雪
天气应急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 日。
2.5 标段划分:分为 3 个标段。
标段 服务区域 控制价(元/月) 备注
一标段 44 条道路,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994166.67
二标段 61 条道路,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1175641.67
三标段 13 条道路,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189275.00
注: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标一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缴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
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需提供
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 cdzbtwo@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
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收到上述资料待审核合格并交款后,将招
标文件回传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如不及时查收自行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以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2520 1378 16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 95 号楼 2 楼
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正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刘鑫
电 话:0396-2767216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企业总部基地 95 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周先生
电 话:0371-55682155 18503866125 18503866112
邮 箱:cdzbtwo@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正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刘鑫
电 话:0396-27672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 95 号楼 5 楼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8503866125
电子邮件: cdzbtw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